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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文汇彩色印务有限公司迁建年产画册200万本、宣传册200万本、宣传单3000万张及不干胶标签0.1吨建设项目调试 环境保护公示
前言: 据环保部2017 年 11 月 20 日发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 4 号)中相关规定,对 广州市文汇彩色印务有限公司迁建年产画册 200 万本、宣传册 200 万本、宣传单 3000 万张及不干胶标签 0.1 吨建设项目 的竣工情况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环境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建设地点、内容及规模
广州市文汇彩色印务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太平洋五路 1 号 2 栋。项目主要生产画册、宣传册、宣传单及不干胶标签,年产画册 200 万本、宣传册 200 万本、宣传单 3000 万张、不干胶标签 0.1 吨。 项目占地面积为 2214.75平方米 ,建筑面积为 3277.15平方米。项目实际 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拟用于污染防治资金 20 万元。
二、项目生产产生的污染物及治理方案
广州市文汇彩色印务有限公司迁建年产画册 200 万本、宣传册 200 万本、宣传单 3000 万张及不干胶标签 0.1 吨建设项目 排放的污染物为:废气 、固体废物以及噪声。
废气:
( 1 )有机废气
项目对 纸张进行印刷、胶装及对印刷机进行清洗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此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或管道密闭负压收集后引至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 15m 高排气筒( FQ-24032 )排放。同时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印刷 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1616-2022 )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总 VOCs 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表 2 中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的第Ⅱ时段排放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DB44/2367-2022 )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总 VOCs 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DB44/815-2010 )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废水: 项目生 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 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 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进入新塘污水处理厂 处理。
噪声:合理布置生产设备,主要噪声设备经消声减振、厂房隔声及距离衰措施 。
固废:( 1)一般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边角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
( 2 )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运走。
( 3 )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 油墨废水、含油废抹布、废活性炭及废树脂版、废 CTP 版、废显影液收集后交由佛山市汇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三、 调试 日期及公示期限
调试 日期:于20 24 年 2 月 5 日至20 24 年 3 月 10 日。
公示期限:5 个工作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关注本项目建设项目和周边环境影响区域内居民、单位等公众。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该工程竣工的意见和看法,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将听取公众意见对建设项目进行整改。
六、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州市文汇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太平洋五路 1 号 2 栋
联系人:许 ** 电话: 186 **** 5372
广州市文汇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公示日期:20 24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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