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51回收网!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15510015856

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废纸 » »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5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5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4 10:25 浏览次数:80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浙江 金华
重要提示:51回收网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51回收网所展示的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信息内容系由商铺经营者发布,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均由商铺经营者负责!如果你对信息标题、价格、详情等任何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在购买前通过电话与商铺经营者沟通确认!如果发现任何违法侵权的信息,请向51回收网联系,我们会立即处理。 请务必仔细阅读《用户协议》,发生一切争端,本站将以此为解决依据.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5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详情介绍
金华市生态环境局婺城分局关于2024年5月1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日期:2024-05-14 08:42:4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华长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套汽车内饰件搬迁技改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工业区金沙街788号3#厂房

金华长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金华长鹏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原投资1500万元,原选址于浙江康灵电器有限公司1号厂房,购置冷压胶合机、热压胶合流水线、液压机、高频焊接机器人等先进生产设备,建设年产100万套汽车内饰件项目的生产线,企业经过充分的市场调研,并结合企业发展,从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以及减少加工运输成本等因素考虑,筹备整体搬迁至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临江工业区金沙街788号3#厂房。本次搬迁项目建成后,企业保持原有100万套汽车内饰件产品产量不变。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喷胶、烘干、发泡有机废气和危废暂存库废气经密闭空间局部抽风、整体换气的方式收集后,由“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技术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压合、粘胶工序废气产生量少,为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2)废水:

项目水刀切割设备切割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捞出沉渣,不足补充,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进金华市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金华江。

(3)固废:

边角料、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材料、热熔胶桶和污泥收集后外卖给相关企业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胶水、废纸板布料、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废催化剂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卫生填埋。

(4)噪声:

车间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振垫等;加强厂区绿化。

2

金华市东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700吨水性聚四氟乙烯不粘涂料技改项目

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928号(金华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2幢401

金华市东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金华市东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水性涂料生产、销售的企业,原址位于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汤溪镇浙江金汤机床有限公司内。2018年金华市环境保护局金华经济开发区分局对《金华市东泰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年产700吨水性聚四氟乙烯不沾涂料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备案(金开环区评备【2018】17号),产能700吨水性聚四氟乙烯不沾涂料。由于生产条件限制,企业拟将项目整体搬迁至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龙乾南街928号(金华立春智能仪表科创园)2幢401,维持原有产能。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水:清洗废水回用于生产;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经婺城新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金华江。

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生;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颗粒吸附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固废:废活性炭委托活性炭再生单位代为处置;废过滤棉、废包装材料、水帘废水、废劳保用品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废布袋外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声:主要产噪设备位于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降噪设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21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金华婺城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79-82487106 传真:0579-82392636

通讯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临江东路1100号合丰产业园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留言咨询

姓名:

电话:

类型: 个人 企业

留言:

15510015856 (09:00~18:00)
海量数据 真诚服务

备案号:京ICP备14019595号-6

版权所有:51回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