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项目 详情介绍
| 项目名称 | 博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公园路007号朱锡昂纪念馆后面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5770.4 |
| 建设单位 | 博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法定代表人 | 赵云 |
| 联系人 | 黄俊文 | 联系电话 | 152****5736 |
| 项目投资(万元) | 3307.17 | 环保投资(万元) | 452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1-01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总用地面积5770.4平方米。本工程建设包含革命烈士纪念展厅及配套的设备用房,规划总建筑面积为4351.22平方米。包含一处高大、庄重的满足对烈士的崇敬与纪念功能的建筑,以及纪念森林、纪念边庭、英烈园三个节点设计。总建筑面积约为4351.22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系统、电梯设备及安装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夜景照明工程、纪念广场、英烈园、纪念边庭、纪念森林、雕塑、专变配电工程、红线外接等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餐厅油烟废气采取油烟净化器处理措施后通过烟气专用通道排放至室外 有环保措施: 文物修复用房及实验室废气采取通风柜、万象集气罩等通风设施、干式化学气体过滤型处理器处理措施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至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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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生活污水采取化粪池沉淀分解(餐饮废水先经隔油池预处理)措施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放至博白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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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生活垃圾(办公固废、展厅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日产日清;文物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成分为废木屑、废金属屑、废石屑和废纸等)分类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废化学试剂及包装材料、文物修复及实验室器具冲洗废水、废活性炭)分类收集密封后暂存于危险废物间,定期交资质单位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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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振降噪措施、设备间安装隔声门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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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加大绿化投入,增加人工植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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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博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赵云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博白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赵云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45092300000028。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