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荣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荣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月兴二路2号1号楼101室(北纬:23°3′8.311"、东经:113°56′43.628");项目分期建设,一期项目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700m2,建筑面积700m2,主要从事不干胶离型纸的加工生产,设计年产不干胶离型纸72万米,验收实际生产不干胶离型纸36万米/年。
建设单位于2023年6月委托珠海流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荣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0月20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11276号)和2023年10月30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MACG297F6T001P )。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荣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昌晶
联系电话:13412148882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横沥镇月兴二路2号1号楼101室
邮编:523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1涂布、烘干工序废气
项目涂布、烘干工序中使用水性胶粘剂会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NMHC,同时在涂布、烘干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涂布、烘干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废气收集装置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管理。
1.2燃料燃烧废气
项目燃烧机使用液化石油气提供热能,燃烧废气通过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2、水污染源
2.1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最后进入东莞市横沥东坑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对周围的地表水的水质影响不大。
3、噪声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车间生产设备及辅助设备的运行噪声,项目主要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音和降噪措施,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使厂界的噪声控制昼间≤60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4.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废不干胶离型纸,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4.2 危险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少量的废水性胶粘剂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皆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市荣鑫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