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乌苏市古尔图镇南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详情介绍
| 项目名称 | 塔城地区乌苏市古尔图镇南山景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 | ||
| 建设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塔城地区乌苏市古尔图镇南山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0000 |
| 建设单位 | 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 法定代表人 | 孟莹 |
| 联系人 | 吴乾林 | 联系电话 | 189****676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4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8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5-30 | ||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15 旅游开发项中其他。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南山景区 10 千米主道路及景点支线道路,9 个景点服务区、小型停车场、民宿、旅游厕所、给排水设施、垃圾处理设施、观景台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其他措施: 本项目建筑应大量采用电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从源头削减大 气污染物的产生。另外,运营期间其他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汽车排放 尾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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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生活废水中的污水如冲厕污水,盥洗污水,洗浴废水等经过化粪 池发酵沉淀处理,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工艺,进入氧化塘蓄水池,进 行自然生态环境处理;中期进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后达标排放,用 于周边环境绿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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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固废 | 环保措施: 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管理、服务等工作人员和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如废纸、废塑料瓶、金属易拉罐等。在公共区域应设置分类垃圾桶,便于垃圾的分类回收、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最终达到无害化处理的目的。另外应从节约能源的角度,尽量减少一次性消耗品的使用,从源头上实现垃圾的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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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噪声防治措施项目的动力设施均采用减震、消声措施,水泵、风机等均选用低噪声型,动力设备用房要采取隔音、吸音处理,使场界噪声低于国家标准。应设置明显标记,禁止机动车辆鸣笛。在道路两旁种植枝叶繁茂的数目,窗户尽量采用中空玻璃,以达到吸声、隔声的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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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孟莹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乌苏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孟莹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465420200000001。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