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423003237003N/202309-00013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 发布机构: | 霍邱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 成文日期: | 2023-09-26 00:00 | 发文日期: | 2023-09-26 10:13 |
| 文 号: | 邱环审函〔2023〕26号 | 关键词: | |
| 名 称: | 关于年产2万吨涤纶DTY加弹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有效性: | 有效 |
安徽佳霖纤维新材料有限公司:
报来《年产2万吨涤纶DTY加弹丝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霍邱县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占地面积12234m2,建筑面积约9471.18m2。项目新建一栋厂房、一栋三层综合楼,厂房内设加弹机、扫描机、经编机、加捻机、整经机、定型机、打包机、空压机组等设备,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三同时”等工程。项目总投资1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建成后可形成年产20000吨涤纶DTY加弹丝的生产能力。
2022年5月16日,霍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项目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205-341522-04-02-616385)。根据《报告表》所列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等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设计、建设和生产管理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热箱加热挥发油剂废气经负压收集进入1套“静电油雾净化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表A.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主要污染物排放不得突破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二)按要求进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隔油池预处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霍邱县城北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参考《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限值。
(三)优化厂区布置,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布置,并采取距离衰减、厂房隔声和加装减振措施,营运期场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
(四)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暂存、转运、无害化处置工作。废丝、废纸管等一般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进行管理;废油、废活性炭和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五)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和油剂储罐等区域进行重点防渗,对一般固废暂存场所、生产区进行一般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六)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规范设置DTY油剂储罐区围堰和油剂泄漏有效拦截措施,危废间废油储存时下设托盘,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三、规范设置环保机构和人员,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项目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竣工后,应按照规定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申领工作,并公开相关信息。
五、建设项目的规模、地点、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时,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及属地管理原则,请县经信局、霍邱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加强项目运营期间监督管理。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负责该项目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性监测工作。
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5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2023年9月26日
抄送:县经信局,县应急局、霍邱现代产业园管委会,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安徽志远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