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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11 12:23 浏览次数:94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四川 自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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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详情介绍
竞争性谈判公告

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采购人名称)就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与谈判。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服务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工作内容:

根据现行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编制《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协同处置一般固废环境影响报告书》。依托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现有装置及部分技改装置,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含废纸屑、服装边角料、食品行业残渣、废旧塑料、皮革边角料、干化污泥、餐厨处理后的残渣、蒸煮消毒合格的医疗废物、园林废弃物、农林废弃物等一般可燃固废),按照《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修改单标准,即:“6.1 可以直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处置;6.2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炉进行处置”内容,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同时优化、论证以下事项:1、在渗滤液站浓水回喷的基础上,增加浓水制浆工艺的可行性;2、无组织排放及地下水标准等适用集中工业园区的有关标准;3、调整石灰、飞灰、水泥等料仓有组织排放为无组织排放;4、飞灰鳌合稳定化工艺取消水泥添加剂等事宜。在此基础上,编制《自贡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项目(二期)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报告书》,协调专家评审,获得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对该项目环评的行政许可文件。

4.服务期限:2023年12月30日-2024年6月30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质量标准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本文件《采购人要求》的要求;

6.竞谈有效期:90天;

7.最高限价:30 万元(含6%增值税)

8.采购组织形式:自行采购。

二、响应人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应具备下列条件

1.一般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范围应具有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市政、环保工程项目、生活垃圾发电项目协同处置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处理或一般固体废物处理或污泥处理或医废处理水泥厂协同处置一般固废的环境影响服务业绩,备注:业绩经核实存在造假行为取消其参与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信誉要求: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近3年(2020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证明材料为:“信誉声明”及“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查询截图;未在生态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有信用扣分记录(提供截图佐证资料)。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证明材料为: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5.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还要求投标人满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承诺或声明;

6.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活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7.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三、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竞谈响应人,请于2023年12月11日至 2023年12月15日登陆阳光采购平台 (网址: http://scnyw.tfygcgfw.com/)参与项目报名,并按页面指示缴纳标书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招标人(或采购人)不提供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1日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九洪乡莲花村9组,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3年12月21日10时30分;

2、谈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大厦15楼.

六、发布媒介

本谈判公告在天府阳光采购平台(发布公告的所有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全称):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九洪乡莲花村9组,自贡川能环保发电有限公司

谈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大厦15楼.

商务联系人:谭宝军(联系电话:15583776677)

技术联系人:刘宇 (联系电话:13990027266)

2023 年 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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