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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市新大包装发展有限公司绵阳新大包装2023年纸类包装盒生产迁建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6 09:17 浏览次数:107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四川 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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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阳市新大包装发展有限公司绵阳新大包装2023年纸类包装盒生产迁建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3-12-06 09:1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绵阳市新大包装发展有限公司绵阳新大包装2023年纸类包装盒生产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绵阳新大包装2023年纸类包装盒生产迁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三台县三台工业园区芦溪工业区神龙大道

三、建设单位:绵阳市新大包装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良策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绵阳市新大包装发展有限公司位于绵阳市安州区,为满足市场发展需求,企业拟将原有项目(绵安环行审批〔2019〕17号、绵环审批〔2023〕238号)整体搬迁至三台县三台工业园区芦溪工业区神龙大道,项目租用四川台原恒晟科技有限公司已建厂房(1#、2#厂房部分区域)及办公楼11674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胶印机、丝印机、裱纸机、覆膜机等设施设备,1#厂房设置裁剪车间、印刷车间、制版车间、覆膜车间、对裱区、烫金压纹模切区、V槽车间、粘盒区等,2#厂房设置组装区、封面区等,辅助工程设置除废区、周转区等,仓储工程设置化学品库、胶水库、纸库、成品区等,环保工程包括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达到年产普通包装盒1000万个,礼品包装盒800万个的生产规模,原安州区项目不再实施。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8.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染防治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气应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中相关标准限值;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冲洗废水循环使用,施工生活污水利用已建设施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地坪清洗水依托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芦溪-花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排入涪江;洗版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备(采用中和+脱色絮凝+挤压过滤工艺)处理后回用,定期更换。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车间整体密闭。胶印机、丝印机、覆膜机密闭并设置负压集气系统,上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的有机废气须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气体须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及二级标准要求,其中苯乙烯须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项目须按照《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储存、物料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按报告表要求,以覆膜车间边界10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切纸机、覆膜机、裱纸机、模切机、压缩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纸、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废印刷版由制版厂家回收;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活性炭、废显影液及显影液桶、废感光浆桶、废印刷版、废机油及油桶、废含有机溶剂棉纱手套、洗板废液、废菲林、废UV灯管和废润版液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危废暂存间、化学品仓库、印刷车间、制版车间、覆膜车间、胶水库等重点区域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原辅材料(矿物油、油墨、胶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的管理;制定并不断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化学品库须按要求设置围堰,避免泄露物排入地表水体。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版),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与淘汰类,为允许类。三台县行政审批局具文(川投资备[2308-510722-99-01-194896]FGQB-0181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川环建函〔2011〕54号)及《四川三台工业园芦溪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符合园区产业规划要求;根据《三台县花园镇暨芦溪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15-2030)-(用地布局规划图)》及租用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工2021303号)等文件,所在地块为工业用地。项目建设符合三台县现行“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各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18325(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0816-2224006

邮箱:myxzspk@163.com

通信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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