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呈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二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呈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桥沥村桥沥南门路183号103室。项目分期建设,二期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1万元,项目占地面积480㎡,建筑面积480㎡。项目主要从事塑胶色母粒的加工生产,二期年产塑胶色母粒12吨。
建设单位于2019年12月委托寻佳实业(深圳)有限公司编写了《东莞市呈益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0年1月6日通过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审批(批复文号为:东环建〔2020〕322号)。项目于2020年4月通过了废气、废水、噪声(一期)自主验收,并于2020年5月18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东莞市呈益新材料有限公司(一期)项目固体废物污染物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验收文号:东环建[2020]5713号,项目于2023年9月13日变更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为:91441900MA51RXMW68001Y。
我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20日开展验收监测工作,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呈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文辉;
联系电话:13790579958;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桥沥村桥沥南门路183号103室;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一、环境空气污染源
(1)工艺废气
1)投料工序
项目在投料过程中由于钙粉和色粉为粉状物料会产生粉尘,粉尘产生量极少,经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少量逸出粉尘无组织排放,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等措施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2)抽粒、注塑、测试工序
项目抽粒、注塑、测试工序中需要对塑胶粒加热融化,此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废气经收集并配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少量未被收集的少量废气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二、水环境污染源
1)抽粒、注塑、测试冷却水:项目抽粒、注塑、测试工序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水是为了使工件从高温快速冷却至低温状态。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道,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城市污水厂进一步处理。
3)雨水
企业实施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设置。雨水经厂区内的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三、声环境污染源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二、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本项目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塑胶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布袋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废气处理设施会定期更换产生少量废活性炭,规范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市呈益新材料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