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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6 15:59 浏览次数:61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江苏 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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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详情介绍
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时间:2023-11-16 14:56: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连云港中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连云港云台80MW光伏并网发电三期30MW发电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8-85868035(政务服务大厅)

传 真:0518-85868035

邮 箱:lyghbkfc@163.com

通讯地址:连云港市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29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2220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连云港云台80MW光伏并网发电 三期30MW发电项目

江苏省连云港市云台山风景名胜区凤凰村境内

连云港中联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30MW集中式“渔光互补”光伏发电站,配建3MW/6MWh新型储能设施

1、废气

施工期落实施工工地大气管控六个百分百要求,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出入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物料堆放100%覆盖等措施。施工车辆和机械尾气选用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安装符合要求污染控制装置的机械设备,采用先进技术的机械设备,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硫燃料、低挥发性燃料,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设备处理。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废水

项目施工生产废水主要由施工机械的冲洗,设置沉淀池处理废水后,可用于施工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理与生活垃圾一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运营期冲洗废水900m3/a直接汇入鱼塘,不外排;生活污水131.4m3/a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用于厂区绿化。

3、噪声

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施工期合理安排高噪声机械作业时间及运输车辆的工作时间。

4、固废

施工期建筑垃圾可再生利用部分回收出售给废品站,不可再生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填埋场处理;组件安装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导线、电缆等)、残次品及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箱和木架) 分类收集至临时建筑垃圾堆场内,定期出售给废品收购站进行回收利用。污水处理污泥及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统一收运。营运期产生的废光伏组件、废锂电池由厂商回收;废电气元件、废铅酸电池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新建15m2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服务期满,拆除光伏组件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电气设备由设备生产商回收进行维护或大修后再次使用;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并将占地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并进行生态恢复。

5、生态环境

施工期合理规划设计,尽量缩短工期,做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等。施工结束后进表土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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