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湖南坤源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 项目名称 |
湖南坤源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456号信城创智工业园A1栋2层201、202房 |
| 建设单位 |
湖南坤源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湖南坤源生物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拟投资2200万元,租赁位于长沙市芙蓉区隆平高科技园合平路456号信城创智工业园A1栋2层201、202房(2层整层)新建实验室项目,实验室建筑面积总计1322.61m2,主要进行兽药(兽用消毒剂、中药提取药物)研发及临床试验研究(疗效研究)。本项目实验室的建设主要为位于长沙市浏阳市两型产业园的湖南坤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兽药GMP生产线项目提供研发技术支持。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与实验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实验废水通过收集至1楼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净化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与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长善垸污水处理厂。 (2)废气 所有可能会产生含病原微生物(气溶胶)废气的操作均在超净工作台进行。超净工作台自带抽风装置,超净工作台相对实验室内环境处于负压状态,气流在超净工作台内得到有效控制,几乎杜绝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气溶胶从操作窗口外逸,可能含有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只有从其上部的排风口经初效、中效分段式过滤器处理后,送回实验区,不外排,其过滤效率可达到99%,对环境影响较小。 理化实验均在通风橱内进行,新型消毒剂合成研究试验、液相、质谱、植物研究提取实验操作台上均设置有万向罩或原子吸收罩,上述废气经通风橱或万向罩或原子吸收罩负压收集后进入楼顶的1套活性炭吸附+水喷淋装置净化处理后由屋顶30m排气筒高空排放。 根据预测,本项目排气筒出口的非甲烷总烃、氨气、硫酸雾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大大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2标准,三氯甲烷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满足上海市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要求限值;预计厂界无组织的非甲烷总烃、氨气、硫酸雾、三氯甲烷也满足相应的无组织排放标准。 (3)噪声 项目实验设备均为实验室级别的仪器和设备,噪声值较低,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二楼西南角空调辅机房的1台直膨式风柜机、楼顶北侧的1台离心风机及水喷淋塔,其源强70~80dB(A)。设备经减振、隔声、距离衰减后,可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废:废纸盒、废泡沫箱等废包装物,日产日清,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置;未沾染化学试剂的作为废样品处置,另外藻类、植物中药提取过程中水浸煎后过滤会产生废药渣作为生活垃圾处置; 微生物实验检测废液、废培养基等医疗废物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废化学试剂瓶、实验废液、沾有化学试剂的废弃样品、废兽药、废一次性手套、废活性炭、废UV灯管等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采取上述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 公众参与情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9755139 通讯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三办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0 邮编:41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