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宏达纸业有限公司废气污染治理工程 详情介绍
| 项目名称 | 沈阳宏达纸业有限公司废气污染治理工程 | ||
| 建设地点 |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古城子镇古城子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4290 |
| 建设单位 | 沈阳宏达纸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刘国庆 |
| 联系人 | 魏群 | 联系电话 | 138****6971 |
| 项目投资(万元) | 30 | 环保投资(万元) | 1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1-17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项目无组织排放污染源主要来自厂区自建污水处理站和造纸车间排放的恶臭气体。恶臭是一种感觉公害,既污染环境又危害人体健康。根据《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厂界臭气浓度的二级标准值为20,相当于臭气强度2.5级-3级。本项目废水处理总设计能力为5500m3/d,处理量较小,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产生量较小。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成分为 H2S、NH3,还有甲硫醇、甲基硫、甲基化二硫、三甲胺、苯乙烯乙醛等物质;造纸生产车间所用原料为回收来的废纸壳,经过处理后的废纸壳纸浆进入干燥工段会有异味产生,且部分产品需要涂布表面施胶剂后尚需进一步烘干会有部分废气排放,因此造纸生产车间干燥工段设有集气罩,将废气收集后与污水处理站收集的恶臭气体共同经一套“UV光氧 活性炭”达标处理,最终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污水处理站废气和造纸车间烘干工序采取UV光氧 活性炭措施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至大气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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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诺:沈阳宏达纸业有限公司 刘国庆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沈阳宏达纸业有限公司, 刘国庆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321011200000526。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