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关于2023年1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详情介绍
| 索引号: |
11370612004271529X/2023-03528 |
成文日期: |
2023-11-09 |
| 发布机构: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牟平分局关于2023年1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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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9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9日-2023年11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3397690
通讯地址:牟平区正阳路368号
邮编:264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版) |
备注 |
1 |
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
牟平区 |
利昌益塑料包装制品(烟台)有限公司 |
烟台雅众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利昌益塑料包装制品(烟台)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政府大街 888 号院内,租赁已建成厂房并新建印刷车间建设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总占地面积 1450 ㎡,新购置吹膜机 6台、切袋机 12 台、印刷机 1 台、搅拌机 3 台等设备进行生产,利用聚乙烯颗粒、珍珠棉卷材、水性油墨等原材料(原材料均外购),工艺流程包括:搅拌、吹膜、印刷、烘干、切袋、裁切、折边、质检打包等,所有加热工艺均采用电加热,达产后全厂年产 PE 袋产品 260 吨、气泡袋产品 140 吨、珍珠棉制品 190 吨。项目总投资 187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20 万元 |
1.吹膜、吸塑、印刷、烘干产生废气在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经收 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 4 部分:印刷业》 ( DB37/2801.4-2017)(50mg/m3 ;1.5kg/h)的标准,后通过 1 根 15m 高排气筒排放。 2.项目生产过程无废水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水质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项目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桶、废印刷版 、废油墨、 废活性炭 、印刷设备清洗废水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废包装材料、废纸卷轴、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属于一般固废经企业集中收集后外售,不得随意丢弃。 |
利昌益塑料包装制品(烟台)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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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版—利昌益塑料包装制品(烟台)有限公司—塑料制品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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