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706870042701711/2023-03673 | 成文日期: | 2023-11-02 |
| 发布机构: | 烟台市生态环境局海阳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日期:2023-11-0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11月2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3301128
传真:0535-3301128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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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海阳市丰远包装有限公司包装箱生产项目 |
海阳市二十里店镇潘家村 |
海阳市丰远包装有限公司 |
山东绿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海阳市二十里店镇潘家村。地理坐标E121度06分21.31 秒,N36度44 分42.07 秒,租赁现有厂区及厂房进行建设(其中2#车间、3#车间、仓库及门卫为租赁现有厂房,1#车间、办公楼及食堂为新建),该项目占地6404.82m2,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水墨印刷工业箱50万个、彩印箱50万个、精裱盒1万个、涂蜡箱10万个、珍珠棉箱5万个。 |
1、项目生产废水(印刷机清洗废水)应集中收集通过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印刷机清洗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附近村民进行清掏,不外排。2、项目锯床切割、模切工序产生的废气均应集中收集通过各自设备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3、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4、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纸板、废工业板、废珍珠棉、废布袋及收集的粉尘、废包装袋等均应集中收集暂存入一般固体废物间内,定期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