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长沙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的公示
项目名称 |
长沙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湘江新区谷苑路426号三和智汇园17栋504-2室 |
建设单位 |
长沙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时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长沙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湖南湘江新区谷苑路426号三和智汇园17栋504-2室,用于建设光固化材料研发实验室项目,建筑面积为13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办公区、实验室、危废暂存间,并配套相应环保、消防设备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后道器皿清洗废水,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托三和智汇园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雷锋水质净化厂处理后排入龙王港。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废气在经过有效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实验设备噪声,项目周围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源强较小,在通过距离衰减及建筑物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固废包括废试剂瓶、头道清洗废水、溶剂清洗废液、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机溶剂等)、废活性炭、废抹布手套、废弃实验品、废UV灯管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