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废料销售项目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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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废料销售项目 项目编号:TY202310001 招标文件制定日期:2023年10月13日 第一章 招标项目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废料销售项目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请各方仔细、全面阅读并理解本标书内容及要求,谨慎按标书要求编制相关的投标资料,本着自愿、合作及诚信原则参与本次项目竞标。 1.招标项目名称:2023年废料销售项目 2.项目编号:TY202310001 3.项目招标方: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2023年10月28日 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公告获取 6.投标文件接收方式:投递收取,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天元股份 7.资料投递方式:电子邮箱投递(tender@gdtengen.com)。 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12点前,对于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2023年10月28日15点00分(投标人无需到场,需保持手机畅通/现场招标) 9.招标、答疑联络信息: 招标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唐晓阳18100231570(先生) 投标联系人:董 洁18100231816(女士)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本前附表是对 投标人须知 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子公司、分公司或关联公司等因业务实际,需销售废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项目需求),本次招标为年度招标,中标方有效期内为我司独家投标人,未中标方视情况可选定为储备投标人,特殊情况下优先合作。 二、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通过媒介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所有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确定中标人的一种竞争交易方式。 三、合格的投标人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投标费用收取4.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准备和参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2招标项目一律设定投标保证金,参加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提交规定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仅限通过电汇、银行转账,相关款项汇至专用收款账户,并备注特定信息;未规范操作,导致不能参与竞标或不能按时退还保证金,责任自负。 4.3标书购买费收取方式及账户信息参照投标保证金规定。招标文件一经出售,购买费概不退还;因公司废标或其他原因多次招标的原应标投标人,经沟通可免于收取招标文件购买费。 4.4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购买费缴付后以银行凭证为收款依据,严禁采用现金交付方式。 4.5投标单位需在参与竞标前交纳投标保证金和标书购买费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专户后方可参与竞标,帐号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东莞清溪支行 4.6未中标单位由财务在开标后10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并在合同签订且供货后三个月内无息退回。 4.7出现下列情形时,招标人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1)招标过程中因正当理由被招标人宣布中止; (2)招标失败需重新组织招标; (3)投标有效期满而投标人不同意作出延长。 4.8投标人如有下列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金额的,投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1)未经招标人确认,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或变更投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 个工作日内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 (3)中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擅自放弃中标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有不真实投标或违法违规行为; (5)中标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价格,拒绝提供样品的; (6)中标人在中标后不接受我方验厂评估的; (7)中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参与围标的行为; (8)中标人未在中标后规定时间内与我方签订合同或拒用我方合同。 五、廉洁要求5.1投标人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如果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天元投标人黑名单,永不合作。 5.2严禁投标人以任何形式与生产部门/质量部门直接沟通,必要时应当先向公告联系人申请沟通并告知具体沟通事项,经同意后方可沟通,违反者视为触犯相关条例,我方将视情况予以处罚。 5.3 投标人如与我司生产部门/质量部门人员存在私人关系(如相识/亲戚/曾经合作/曾经雇佣),招投标期间内必须积极报备并填写关系报备表,如后续发现将直接影响评标结果及商务合作。 5.4投标人发现招投标活动中其他投标人或我方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都有权向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举报,举报邮箱 如下:zxw@gdtengen.com(集团董事长) luosuling@gdtengen.com(副总裁) 六、标书投递6.1各投标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对各招标事项进行完整准确地填写回复,完成投标文件提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保管不予退还,招标人将保证投标文件中信息资料的安全。 6.4投标文件必须以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密封,如有技术标,需将技术标与商务标区分封装,但可共用外包装,采取邮寄或上门投递的方式将投标文件送到审计中心,如不符合标书封装要求,对于投标人直接上门提交的应当面退回。 6.5在标书发出后,内外各方可在规定的答疑截止日前提出疑问或修改意见,如需对标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小组成员应根据职责分工提供澄清的内容到供应链中心,由供应链中心在截标时间至少2个工作日前负责向所有投标人进行澄清,澄清的内容作为标书的组成部分。 七、开标与评标 7.1招标人将根据规定的时间,在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开标。投标人应当及时支付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购买费,经催告逾期仍未缴纳相关费用,视为无效投标。 7.2标书拆分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书: (1)资格预审时明确为无资格投标人所投的; (2)未按规定进行密封保存的; (3)投标书未加盖公章或缺乏资格证明的; (4)存在串标、围标情形或擅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5)明细缺乏商务标书或价格标书的; (6)偏离招标标的响应的; (7)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规定的。 7.3评标方式采用最高报价法,中标者有效期内为独家投标人,未中标方视情况可选定为储备投标人,特殊情况下优先合作。 7.4本次招标最终由集团总裁选定最终中标人。 八、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所有内容解释权归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如对本招标文件内容存在疑问,请及时联系,招标联络信息如下: 招标人:广东天元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唐晓阳18100231570(先生) 投标联系人:董 洁18100231816(女士)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天元股份
第三章 销售项目 一、销售内容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为2023年废料销售项目。 (一)项目规模:本次招标共计1个合同包,总销售预估量为4000吨/年,项目清单如下:
注:具体销售金额以实际业务发生量为准 (二)销售服务期限:1年,考核通过可续签一年。 (三)拟中标投标人数量:1家。 (四)报价规定:投标人以 元/T 作为报价单位,该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 1.各废料初步打包形成,可简单整理直接装车。 2.中标单位自行装车 二、收货地点及要求收货地点:广东省东莞市青滨东路128号天元股份厂区内 收货要求:保证厂区内无闲置废料,过磅员联系时需及时清理,。如有冲突,以实际《销售合同》为准。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注: 1、投标人须按本部分的格式内容进行排版和编制《投标文件》,如属于格式外的,或本部分未提供具体格式的,投标人可根据投标方案或内容,针对评审方法要求,自行拟定具体格式和设计排版。 2、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本页。
投 标 文 件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投 标 人: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授权代表) 日 期:
1. 2. 3. 1. 资格性文件 2. 投标函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 法人授权委托书 5. 报价表 6. 关系报备表 7. 投标人其它资料 8. 诚信廉洁承诺书
资格性文件
1.提供最新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保证金、标书费银行回单复印件。3.废料处理资质。 4.投标人认为其他必要的文件。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私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投标函 致: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项目名称)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 (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 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我们愿意遵守招标方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我们同意本投标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我们同意提供招标方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我们理解招标方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高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招标方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高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私章) 手机号码: 传真: 邮编: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公司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法人代表,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的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__年__ __月___ 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公司盖章
附:
请附:法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关系报备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报价单 招标名称: 招标编号:
注:报价可参考上述报价单,也可自行制作方案,但投标报价必须包含货物的运输、装卸等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价格均含增值税,且应以人民币报价,金额单位为元。
投标人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私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诚信廉洁承诺书
为预防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保障双方在采购业务往来中的合法权益,同时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廉洁、诚信合作的精神,反对商业欺诈,在信任、诚实、坦率与正直的基础上构筑相互间的合作关系,特告知如下: 一、我司肥料销售除特殊物料外,其他一律使用招标方式,原则上每种物料仅选定一家供应商,中标单位合作期间我司相关订单分配比例为100%。中标单位无须通过其他不正当方式,谋求合作关系及其他利益。我司始终本着公开透明原则,坚决抵制腐败行为,努力打造互利互惠、合作共生的供应商合作关系。 二、我司废料销售由综合部门负责。 三、投标人与我员工沟通仅限四种方式,且须遵照以下要求进行。 1.电话沟通:仅限拨打公司配备手机号码(1810023xxxx\1812282xxxx)或员工名片上备注的手机号码;禁止拨打供应链一部员工私人电话及亲属、朋友电话,禁止供应商业务人员使用亲属、朋友电话拨打我司采购人员电话; 2.微信沟通:仅限使用企业微信; 3.邮件沟通:仅限使用企业邮箱,天元股份邮箱后缀@gdtengen.com; 4.会面沟通:仅限我司厂区内指定会议室。 未按以上方式与我司供应链一部员工沟通、会面的,均视为违规。任何图片、视频、影像、通讯记录等一切迹象均构成违规证据。 四、严禁投标人以任何原由、在任何时候私自接触我司生产部门、质量部门及其他部门人员;因业务沟通需与我司生产部门、质量部门及其他部门人员接触的,必须由我司采购员组织,在我司指定会议室进行,否则视为违规。 五、严禁投标人以 领样、试样、现场指导、售后服务 等为由,擅自进入我司生产现场。如需现场指导沟通,必须由我司采购员组织,在我司指定地点进行。否则视为违规。 六、投标人与我司员工是亲戚、朋友、合作等密切关系的,须及时向我司备案,投标人应回避与天元员工见面;如必须见面的,须在备案中说明。见面地点须在我司指定会议室进行,否则视为违规。 七、严禁投标人以现金、现金等价物、回扣、佣金、年节走访、个人贺礼等方式,给予我司员工及其亲属财物、非财物利益。 八、任何图片、视频、影像、通讯记录等一切迹象均构成违规证据。 九、中标单位交付实物,经我司验收、检验时发现缺斤少两,我司除按照实际数量与中标单位结算外,依据缺少比例金额进行处罚,且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交付实物因以次充好,导致我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生产停滞等,我司除退货外,中标单位还须赔偿由此给我司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投标人如遇到我司人员 吃、拿、卡、要 等恶劣行为,均可主动举报,对于举报属实的投标人,在保证物资交付质量、交付时效的前提下,给予优先合作权和增加合作份额的机会,举报途径如下: 1.投诉检举电话: 13751507085(微信同号) 2.投诉检举电子邮箱: zxw@gdtengen.com(董事长) luosuling@gdtengen.com(副总裁) 3.投诉检举邮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青滨东路128号,收件人:罗素玲,电话:13751507085。 十一、投标人违反以上廉洁要求的,拟中标单位一律免除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列入我司合作单位黑名单内予以限制合作或永不合作;已经合作的一律取消合作,除列入我司合作单位黑名单之外,还须支付我司违约金,按照合作近12个月交易总额的15%作为赔偿。并在天元集团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通报。 投标人承诺: (我司已充分阅读并理解上述事项,承诺严守招标及采购纪律)
投标人名称: 承诺人签字(法人代表):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