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桓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详情介绍
| 受理号(号) | 20230022377 |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桓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下汴富民路26号之一102室 |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桓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牧景生态治理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桓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现有工程总占地面积400m2,总建筑面积400m2,共有员工20人,年生产耳机50万套。现由于企业发展需要,故申请改扩建,主要改扩建内容如下: 1、投资500万元,取消原来的耳机生产,改为塑料外壳生产(详见表5)。 2、增加注塑机、机械手设备数量(详见表6)。 3、增加ABS、PVC、PP、聚碳酸酯的用量(详见表7)。 扩建完成后,东莞市桓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占地面积400m2,总建筑面积400m2,共有员工20人,年生产塑料外壳120万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1900MA560MMYX3。 项目所在地址中心坐标:北纬22°52′56.791",东经113°40′24.384"。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空气 1、颗粒物 (1)项目破碎过程中由于破碎机对塑料边角料的高速切割,会有少量的粉尘逸出,以颗粒物表征。由于破碎机为密闭式,只有在开盖时会有外逸粉尘。项目注塑成型塑胶料使用总量为200吨/年,颗粒物的产生量约为0.00085t/a,破碎机使用时间最长约为300h(最长约为1.0h/d),则项目颗粒物产生速率约为0.0028kg/h。 (2)项目在模具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金属碎屑及边角料、金属粉尘。项目年模具维修次数不多,产生的金属粉尘较少,故仅做定性分析。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金属碎屑收集后定期交专业回收公司收集处理。颗粒物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2、有机废气 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中会产生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项目拟将注塑成型工序设置在密闭车间内,设置集气装置对注塑成型工序废气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收集效率为80%,处理效率为80%。 3、恶臭 注塑成型工序中除了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该类异味覆盖范围仅限于生产设备至生产车间边界,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异味通过废气收集系统和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排放,少部分未能被收集的异味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该类异味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不大。项目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处理后的排放小于 2000(无量纲),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 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水环境 生活污水: 项目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项目设有员工及管理人员共20人,均在厂区内住宿,不在厂区内就餐。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根据广东省《用水定额第3部分:生活》(DB44/T1461.3-2021),表A1服务业用水额定表中“办公楼有食堂和浴室的先进值15m3/(人?a)”计,生活用水约为300m3/a。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270m3/a,该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为CODCr(250mg/l)、BOD5(150mg/l)、SS(150mg/l)、NH3-N(25mg/l)、动植物油(20mg/l)。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排放到市政下水道。项目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削减,减轻了污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污染负荷,有利于水环境保护。经市政管网引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放。 声环境 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降噪、墙体隔音、减振、吸声、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项目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接受。 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员工生活垃圾排放量计算如下:1公斤/人﹒日×20人=20公斤/天,即6.0t/a,此部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运走,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孽生蚊蝇。 一般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项目产生的塑胶边角料产生量为原料的1%,则每年产生的塑胶边角料为:200t/a×1%=2t/a,项目塑胶边角料经破碎后会用于生产;项目废包装材料产生量为0.24t/a;项目模具维修过程中会有少量的金属碎屑及边角料产生,其产生量为模具重量的2%。据企业提供,项目年使用模具约1.5吨,则其产生量为1.5吨/年×2%=0.03吨/年。项目原包装废料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 1)废活性炭 项目吸附VOCs所需活性炭量为1.3824t/a。项目单个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装载量为0.432t(每套活性炭装置碳层3层,每碳层尺寸为:1.2m*0.8m*0.3m,填充密度为0.5g/cm3,则活性炭重量为1.2×0.8×0.3×3×0.5=0.432t),二级活性炭总装载量为0.864t。在运行过程中,为保证活性炭的稳定吸附效果,需定期对活性炭进行更换。项目拟每年更换2次活性炭,即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728t/a。项目实际更换的量1.728t/a大于理论值1.3824t/a,故该措施可行。废活性炭产生量为更换量+吸附的废气量,即1.728+0.3456≈2.0736t/a。废活性炭属于“HW49其他废物”危险废物类别,废物代码900-039-49,收集后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确认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认可其评价内容与评价结论。在项目营运期,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与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并保证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如因措施不当引起的环境影响或环境风险事故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
| 公示时间 | 2023-10-13 |
| 联系人 |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厚街分局 |
| 联系电话 | 0769-81266411 |
| 通讯地址 | 东莞市厚街镇福岗路68号厚街镇行政办事中心四楼 |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以下问题:建设项目概况描述不全、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分析不全。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