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号),现将《盘锦中顺衡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盘锦中顺衡报废汽车回收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盘锦中顺衡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辽宁新材料产业经济开发区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2日—2023年10月27日
联系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760427067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验收报告-盘锦中顺衡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pdf13.1 MB,
附件2:盘锦中顺衡汽车验收专家意见.pdf965.0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