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创世兴华建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广西创世兴华建材有限公司年产10万立方沥青混凝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拟新建项目位于百色市那坡县坡荷乡坡荷村弄冲屯(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E105°54′22.87657″,N23°36.83007″)。项目用地面积20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沥青混凝土生产线、原料堆放区、成品罐车装车及等候区域等;设置年产沥青混凝土10万立方生产线1条;原料堆放区设置燃油储罐1个、4个50t沥青储罐;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5万元,占总投资的11.7%。
二、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和我局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程度在可控范围内。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污染物主要为下料、搅拌、出料工序工序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沥青加热过程中产生的沥青废气(沥青烟、苯并(a)芘、非甲烷总烃)、导热油炉燃烧产生的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运输车辆排放的废气,挖土、运土、填土、夯实和汽车运输及装卸过程的废气和扬尘以及露天原料堆放场扬尘。项目须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对骨料冷料仓及干燥筒加热粉尘颗粒污染物,设置1套废气处理设施处理,采用“重力除尘器+袋式除尘器”处理,并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1;对沥青废气采用水喷淋旋流塔+低温等离子体+UV光催化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并于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2;导热油炉燃烧废气于2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口编号为DA003;对运输车辆的废气和扬尘采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加强车辆的保养,严禁使用报废车辆,使用优质燃油,车辆驶出工地时应尽可能清除表面粘附的泥土,运输石灰、砂石料、水泥、粉煤灰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上应覆盖蓬布;露天原料堆放场建设半封闭储料仓,并在仓内设置环形喷淋设备;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落实雨污分流,完善施工厂内给排水系统及施工废水处理设施。在施工场地内设置隔油及沉淀池,施工废水经隔油及沉淀处理后用作降尘、车辆冲洗水,不外排;雨污分流制,清净雨水沿周边自然雨水沟渠排向周边地表水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浇灌;
3、强化固体废物管理。项目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砂石、水泥、钢筋、木材、砖块等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中的钢筋等金属废料经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废弃金属回收商,其余无法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地方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4、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积极采取各种噪声控制措施如尽量采用低噪施工设备,优化施工时间,合理疏导进入施工区的车辆,减少运输交通噪声,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禁止在夜间施工等。未经批准,不得在午间(北京时间12:00~14:3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确因生产工艺要求需要连续施工作业的,必须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可在午间进行施工作业的证明,并提前 2 天公告附近的居民。
三、项目要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环评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建设单位按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四、本批复的下达之日起项目在5年内建设有效。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建设内容和环保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到我局重新报批项目的环保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请那坡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抓好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百色市那坡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