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9月25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监测科(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联系电话:0552-3125052(传真)
地址:蚌埠市胜利东路1166号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六楼
| 项目名称 |
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DSA应用项目 |
|||||||||||||||||
| 建设地点 |
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住院一部1楼 |
|||||||||||||||||
| 建设单位 |
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
|||||||||||||||||
| 项目概况 |
2021年,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根据医院自身发展需求,拟实施“救治能力提升项目”。2021年6月17日,医院取得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发展委员会蚌发改审批[2021]161号文,同意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蚌埠市传染病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立项(项目代码 :2106-340300-04-05-450827),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包括改造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主要开展住院部、门诊部、科技楼改造提升及购置新增医疗设备、配套设施等,其中包含新增一台DSA项目。 因此,根据医院规划,拟将住院一部1楼东侧原X光机机房改建为DSA机房,用于开展心脏介入,神经介入和肿瘤介入手术。原X光机(品牌型号:万东F52-8C,500mA)购置于2003年,因使用期限久,机器老化严重,摄片功能无法正常使用,已于2020年4月23日经蚌埠市财政局蚌财行资函[2020]1号文同意该设备报废。目前该设备已报废,机房空置。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该项目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到本机关进行陈述、申辩。逾期不到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 |
|||||||||||||||||
| 相关部门意见 |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蚌埠市第五人民医院(蚌埠市传染病医院)救治能力提升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项目代码:2106-340300-04-05-4508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