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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15 17:28 浏览次数:101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广东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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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详情介绍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广东广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广东广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金沙岗一路9号3栋301室。一期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占地面积3000m2,建筑面积3000m2。项目主要从事芯片包装管、芯片包装盘的加工生产,一期年加工生产芯片包装管3300万根、芯片包装盘430万个。

建设单位曾于2022年12月委托深圳市鑫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广东广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7月25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7603号)和2023年7月25日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登记编号:91441900MAC5HBEM5U001W)。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东广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龙进勇;

联系电话:13724251641;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金沙岗一路9号3栋301室;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机制加工工序

项目模具机制加工过程使用磨床等设备进行打磨处理,该过程会产生少量粉尘,其主要成分为颗粒物。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2)混料、破碎工序

项目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塑胶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再经拌料机与其他塑胶粒混料后回用于生产,在开盖取料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扬起;项目混料、破碎过程粉尘产生量不大,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确保颗粒物厂界外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3)挤出、注塑工序

项目塑料粒在挤出机、注塑机内被加热转化为溶融状态时,会有少量废气会挥发出来,以非甲烷总烃计;挤出、注塑过程还有臭气产生,以臭气浓度表征。

项目挤出、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收集后由管道引至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有组织排放的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两级(新扩改建)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4)丝印、烘干工序

项目产品使用水性油墨进行丝印、烘干的过程中,由于水性油墨中的有机化合物挥发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其主要成分为总VOCs。项目丝印、烘烤工序工序使用的水性油墨属于低挥发性油墨,且使用过程中总VOCs产生量较少,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厂界排放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源

(1)挤出、注塑成型工序冷却水

项目挤出、注塑成型冷却水为普通自来水,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冷却用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大朗松山湖南部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混料机、挤出机、注塑机、机加工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

为减少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了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

(1)在设备选型方面,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减少噪声。

(2)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

(3)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

综上所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金属边角料及碎屑等一般工业固废均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原料桶、废网版、废抹布、废火花油、含油碎屑、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广东广龙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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