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生物医药与材料研发实验室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高新区麓松路489号海凭国际大厦1栋a座1509 |
建设单位 |
湖南氟麓翱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时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氟麓翱科技有限公司租赁长沙高新区麓松路489号海凭国际大厦1栋a座1509,用于建设生物医药中间体、医用辅助材料研发实验室,建筑面积1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实验室、办公室,并配套相应环保、消防设备设施。实验室实验等级为小试。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项目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后道器皿清洗废水,废水排放方式为间接排放,纳入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进入管网前的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NH3-N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最后进入雷锋水质净化厂进行处理后排入龙王港。项目废水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配料粉尘、实验室溶剂使用过程挥发产生的NMHC、颗粒物、硫酸雾、甲醇。NMHC、颗粒物、硫酸雾、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中的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废气在经过有效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实验设备和通风设备噪声,项目周围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噪声源强较小,在通过距离衰减及建筑物隔声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固废包括废溶剂瓶、实验废液、废手套和口罩、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定期转运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含危险化学品的废纸箱、废塑料、玻璃瓶,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公司;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0731-89755139 通讯地址:长沙市麓谷大道668号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三办政务服务大厅二楼210 邮编:41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