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伟成中港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年产纸箱23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9日至2023年9月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环街道滨河东路15号展创大厦20楼05室,邮编516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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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伟成中港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年产纸箱230吨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伟成中港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青春梧村惠公路边宝鑫工业区鑫兴工业(惠阳)有限公司厂房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瑞元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伟成中港塑胶制品(惠州)有限公司年产纸箱230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广东惠州市惠城区陈江街道办事处青春梧村惠公路边宝鑫工业区鑫兴工业(惠阳)有限公司厂房(详见附图1),租赁占地面积655m2,租赁建筑面积为1310m2。项目从事纸箱产品加工生产,年加工纸箱230t/a。项目总投资100万元,拟招员工人数为8人,员工食宿依托园区的食堂和宿舍,年工作日为300天,采取一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园区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排入水背村农村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远期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州市陈江街道办二号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印刷工序产生的总VOCs执行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放限值及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1616—2022)中的表1及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粘箱工序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中排放限值标准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项目采取有效的噪声治理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废纸板、废封箱钉、废钉线、废不干胶纸、废打包带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润滑油桶、废水性油墨桶、废含水性油墨抹布、废印刷版、废白乳胶桶、废含白乳胶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员工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及时交予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5、环境风险:环境风险类型为泄漏、废气事故排放,项目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可以将项目的风险水平降到较低的水平,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在可接受的范围。一旦发生事故,建设单位应立即采取合理的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将事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
公众参与 |
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时间: | 2023-08-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