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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7 09:07 浏览次数:129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浙江 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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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详情介绍
索引号 001008003002023/2023-47390
组配分类 行政许可结果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3-08-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8-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温州市鑫朝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100吨淋膜离型纸、10吨压花硅胶辊新建项目

温州市鑫朝实业有限公司

温州市鑫朝实业有限公司位于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园区滨海八路691号,利用厂区1号厂房,建筑面积约5724.6m2,购置电烘箱、真空辊车、包胶机、淋漠一体机、打包机等设备进行生产,预计产能为年产1100吨淋膜离型纸、10吨压花硅胶辊

项目已经按照规定做好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工作。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成型、硫化工序设独立密闭间,成型、硫化废气经收集并经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引至楼顶2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打磨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2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淋膜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楼顶25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研磨粉尘经收集后引至楼顶25m 排气筒DA004 高空排放

废水:项目不涉及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纳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

噪声:优选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加强设备维护;加强门窗隔声

固废:生活垃圾收集至车间定点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材料、废纸筒、回收粉尘等一般固废收集至车间一般固废暂存区域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收容至专用包装容器内,收集至车间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7-85851572;传真:0577-85851572 通讯地址: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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