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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负极材料精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0 08:05 浏览次数:86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湖南 湘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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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负极材料精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详情介绍
湘西州生态环境局吉首分局关于负极材料精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2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负极材料精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0日—2023年6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743-875503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负极材料精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C栋、D栋

建设单位

湘西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绿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湘西中蓝新材料有限公司拟租赁吉首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C栋、D栋厂房建设负极材料精深加工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已于2023年5月11日在湖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并取得了吉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明(吉发改发〔2023〕45号),总投资2000万元,总占地面积3574m2。

项目对生产车间(C栋、D栋厂房)进行适应性改造,总建筑面积3574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年产1万吨负极材料深加工生产线,附属建设办公室、化验室、原料储罐及成品仓库,配套建设环保工程、储运工程等其他公辅工程。项目主产品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生产规模为1万t/a。

项目劳动定员为80人,年工作300天,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

预防或者减轻不

良环境影响的对

策和措施

施工期:

(一)施工期废气污染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厂房适应性改造、设备安装、建筑垃圾清运等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运输车辆尾气。根据业主提供资料,项目施工均在室内进行,加之工程量小,施工多为人工操作,施工周期短,运输车辆有限,产生的大气污染物较小,且随施工期结束而消失,基本不会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影响。

(二)施工期废水污染保护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是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废水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为15人,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少,厂房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量很小,产生的施工废水较小,经收集后随施工人员生活废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对区域水环境影响不大。

(三)施工期噪声污染保护措施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厂房适应性结构改造、设备安装以及车辆运输过程产生的噪声,源强为75~80dB(A),本项目设备安装、厂房是适应性改造均在室内进行,经过厂房厂界隔声后不会对区域声环境造成影响,加之本项目设备安装均为短期造成,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部分噪声也会随之消失。

(四)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材垃圾、设备安装时产生废包装材料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少量的建筑垃圾可交由园区环卫部门进行处理,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产生量不大,可交由园区环卫部门进行处理,不会对外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运营期:

一、大气环境

(一)有组织废气:

1、蒸汽发生器燃烧尾气:项目运行后拟设1台蒸汽发生器,蒸汽发生器配备低氮燃烧器,运行过程产生的燃烧废气经烟囱(DA001)进行排放,烟囱高为8m(1#排气筒),低氮燃烧器属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HJ953-2018)中可行性技术,同时根据源强分析,在配备低氮燃烧器后,蒸汽发生器燃烧尾气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严格50%的标准限值要求;

2、项目烘干工序废气:烘干工序热源采用低氮燃烧器后,将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引至一套脉冲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的废气再经喷淋塔进行处理,后通过一根8m高排气筒(2#排气筒)高空排放。

3、酸雾:酸储罐小呼吸废气 项目酸储罐每天24小时在少量产生酸雾,因此本项目在酸储罐与喷淋塔之间设置三通阀,待槽罐车将酸泵入酸储罐时将酸储罐与喷淋塔相连,关闭储罐与水封罐之间的阀门,平常时储罐与水封罐相连,关闭酸储罐与喷淋塔之间阀门,确保水封罐能够有效收集酸储罐小呼吸废气;酸储罐大呼吸废气及酸洗工序废气 项目酸储罐大呼吸废气及酸洗废气在经三套串联的碱液喷淋塔(采用氢氧化钠进行中和)进行处理后于8m高排气筒(3#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无组织废气:

1、筛分、除磁工序粉尘:为了进一步减少筛分、除磁工序可能产生的粉尘,本环评要求建设单位定期对筛分除磁设备进行检修,已防止设备出现粉尘逸散口;严格按照项目提出的真空上料,在出料时,包装袋与出料口应捆套完全,以减少筛分除磁设备从进出料口逸散粉尘。

2、其余无组织粉尘:项目各工序的投料环节采用真空吸料,各工序物料包装时包装袋捆套出料口密封包装出料,在采取该措施后后项目粉尘显著减少,同时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真空上料,在出料时,包装袋与出料口应捆套完全,以减少因操作产生的无组织粉尘产生,在采取了本环评提出的措施后项目无组织粉尘对环境影响较少。

二、营运期废水

(一)雨污分流:严格执行雨污分流,项目雨水通过车间外雨水沟进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生活污水通过生活污水管网进入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生产废水通过生产废水管网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二)生活废水:项目生活废水依托园区化粪池进行处理,该部分废水可由园区设置用于接纳电子信息产业园生活废水的1个化粪池进行处理,化粪池位置位于两厂房北侧地下,容积为6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通过市政管网进入乾州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远期待吉首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运行且管网接通后进入吉首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中一级A标准后外排。

(三)生产废水:项目生产清洁废水产生总量为160354.776t/a(534.5159t/d),因此本项目在D栋厂房西侧建设600m3/d污水处理站1座(调节池+中和池+沉淀澄清罐(污泥进入污泥池+压滤机进行处理)+中间水池+过滤罐+清水池),对本次项目的酸性含氟废水进行加生石灰调pH+PAC/PAC絮凝沉淀+压滤+沉淀处理。

三、营运期噪声

项目混合机、筛分机、空压机组、风机等设备运行时将产生噪声,设计中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有效控制噪声影响。

四、固废

(一)生活垃圾每天定期清理,统一收集,交由园区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废纸箱,废包装袋等分类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本项目纯水制备会产生的反渗透膜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二)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采用除尘器收集处理后作为副产品外售;自建生产废水处理站污泥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交由经开区建设开发综合利用。

(三)危险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土壤

源头控制:项目酸储罐区设置有围堰,酸泄漏后在围堰内暂存,经中和处理后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项目设置事故应急池,当污水处理站出现故障时,污水处理站污水进入事故应急池暂存。严格控制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气的产生量,对项目产生的废气等关键污染源,尤其应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严格按照废气处理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废气均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分区防渗: 本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污水设施等严格检查,以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在总体布局上,严格区分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重点污染防治区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其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7cm/s。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一般固废暂存间等。

应急设施: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组织体系;在储罐区设置12m×12m×1m的围堰;设置不小于250m3的事故应急池;储备应急物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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