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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莱芜市凤城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5-30 14:48 浏览次数:86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山东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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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莱芜市凤城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详情介绍


济南市生态环境局莱芜分局关于对《莱芜市凤城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查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9-09-02 14:4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莱芜市凤城印务有限公司印刷生产线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批。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日-2019年9月3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634-6126717

通讯地址:莱芜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莱城工业区(口镇)香港东路)

邮 编:2711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 地方政府所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印刷生产线改造项目

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任家庄村东

莱芜市凤城印务有限公司

莱芜润泽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莱芜市凤城印务有限公司拟投资1400万元,在济南市莱芜区高庄街道办事处任家庄村东、莱芜市凤城印务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淘汰落后设备北人05印刷机3台、配书机2台、压平机1台、骑订机1台、胶印机2台、5色胶印机1台、平面双面机2台、晒版机1台;更新数字智能现代化设备,包括八色商业轮转机1台、数码轮转印刷机1台、胶订线2条、骑订线1条、高速平台双面机1台、四色对开印刷机1台、四色四开印刷机1台等。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印刷、胶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

本项目拟在印刷、胶钉工段设置集气罩,集气罩内为负压状态,收集产生的废气经管道送入现有UV光氧催化+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排放限值。

(2)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为144m3/a,主要污染物有SS、COD、BOD、氨氮等,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很小。

(3)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印刷纸、废纸屑和印刷不合格品、废包装物、职工生活垃圾、废CTP版、废显影液、废油墨桶、废UV灯管、废活性炭。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废印刷纸、废纸屑和印刷不合格品产生量为5t/a,废包装物产生量1.0t/h,属于一般固废,压块后外售废品收购站;废CTP版产生量为1.2t/a,废显影液产生量为3.0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16;废物代码为:231-002-16);废油墨桶产生量0.9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废UV灯管产生量为0.02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29;废物代码:900-023-29);废活性炭产生量为0.05t/a,属于危险废物(废物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39-49),为保证废气处理效率的稳定运行,评价建议活性炭吸附装置应至少三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0人,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天计算,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3.0t/a,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响。

(4)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印刷机、折页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5-100dB(A),部分设备为间歇运行,采用降噪处理后噪声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基本没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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