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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建瓯)拟作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公开

发布时间:2023-05-19 16:18 浏览次数:66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福建 南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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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19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建瓯)拟作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公开 详情介绍
  • 索 引 号:NP04120-0804-2023-00040
  • 发文机关:南平市建瓯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3-05-19 16:16
  • 生成日期:2023-05-19
  • 发文字号:无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2023年5月19日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建瓯)拟作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公开
  • 文件下载:pdf下载 word下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和研究,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1

建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项目

建瓯城区

福建省千年建州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南平圣美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

福建省千年建州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建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项目位于建瓯市城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建瓯历史城区内的建筑立面整治、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建瓯护城河河道整治以及商业(零售、餐饮、民宿等)、污水管网、道路铺装和绿化工程等的建设。

项目主要环境问题为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污染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建筑立面整治、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新建商业、餐饮等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施工人员食宿分散租住在沿线居民区住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现有的污水系统。

施工生产废水(含混凝土冲洗废水等)采用自然沉降法进行处理,施工生产废水由隔油沉淀池收集,经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循环使用,禁止排放至地表水体,有效控制施工废水超标排放造成水体污染。

(2)废气:

施工、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按规定冲洗车辆设施,进行除泥除尘处理,严禁将泥沙尘土带出工地。运输土、石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应对车斗上建筑材料洒水或覆盖保护,并尽量选择在风速较小时进行装卸,在风速较大时(>5m/s)应暂停运输粉状材料。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地段经常洒水,立面整治拆除产生的扬尘可采用炮雾机进行除尘,尽量减少施工场地及运输过程中的粉尘污染。

材料设备及原料砂石、水泥暂时存点应选在空旷地带,远离居民区等敏感点并处在其下风向,在临时堆土点进行作业时应及时洒水。

(3)噪声:

采用较先进的、噪声较小的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震垫、安装消声器等。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远离居民点的位置。

(4)固废:

工程建设开挖的土、石方应尽可能作为回填本工程之用;固体废物要求能回收利用尽量回收利用,无回收价值的建筑废料则必须统一收集后定期运往指定地点堆埋。

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垃圾收集桶,收集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并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

沉淀池定期清理出浮油及沉淀池渣应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地表植被的清理工作。

施工营地租赁附近民居,其他临时建筑尽可能采用成品或简易拼装方式,尽量减轻对土壤及植被的破坏。

为方便运输,施工便道临时工程利用原有市政道路,施工运输车辆按照指定运输道路路线行驶,禁止加开新路肆意碾压周边环境,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同时注意做好路面洒水等防尘工作,减少扬尘影响。临时用地应尽量缩短使用时间,用后及时恢复土地原来的功能,种植当地常见林木和草本植物进行生态恢复。

施工前应制订详细的植被恢复方案,施工结束后,对临时施工占地进行表层覆土并恢复原有使用功能。植被恢复方案按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进行植被恢复。

(6)文物保护单位

施工前,施工单位应向相关部门了解施工范围内文物分布情况,并根据分布情况制定施工方案,同时施工方案应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

在工地显著位置安置好文物部门设立的标志,标志中说明文物性质,重要性,保护范围,保护措施,以及保护人员姓名。

建瓯护城河河道整治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项目施工人员食宿分散租住在沿线居民区住宅,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纳入现有的污水系统。

施工废水主要为清淤前抽取的排干护城河水,经沉淀处理后就近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车辆冲洗废水由隔油沉淀池收集,经沉淀、隔油除渣等简单处理后循环使用,禁止排放至地表水体,有效控制施工废水超标排放造成水体污染。

(2)废气:

清淤过程可以适时喷洒除臭剂,清淤的季节建议选在冬季,清淤的气味不易发散,而且冬季居民的窗户关闭,可以减轻臭气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清理出的淤泥及时回填于新建护岸后侧,回填的淤泥上及时进行覆土,植被恢复,减少臭气的产生。

(3)噪声:

采用较先进的、噪声较小的施工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震垫、安装消声器等。

合理安排施工机械安放位置,施工机械应尽可能放置于远离居民点的位置。

(4)固废:

清淤工程主要固废为河道淤泥,本项目淤泥为一般固废,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河道整治清淤量约为3.21万m3,全部回填于新建护岸后侧,运输过程应防止淤泥洒落,污染周边环境。

(5)生态环境:

①水生生态

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工程施工时间,降低工程对河道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中应加强监管,水生植被及底栖生物系统因工程施工而受到破坏的地区,通过生态修复技术,恢复当地的水生植被和底栖生物系统。

②陆生生态

施工时对施工区域内动物进行保护,驱逐;禁止对雨燕、鸽子和兔子等动物进行捕杀;

项目施工过程中,对项目范围内的古树名木实施就地保护,严禁在沿线古树的保护范围(树冠投影线外扩5米的范围线或古树名木现状树干范围线外扩10或15米(一级古树名木15米、二级古树名木10米)内进行土石方堆放、借树搭盖等损害古树名木的活动。

建筑立面整治、古建筑的保护和修缮、新建商业、餐饮等工程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设计排水系统,敷设雨污水管网,建设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道排至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周边已有市政污水管网并投入使用。

(2)废气:

地下停车场设有机械排放系统,排烟量按换气4次/h设计,再通过自然补风,污染物由竖井从高空排放,通过大气扩散稀释作用,预计由竖井排放的汽车尾气污染物对附近居民住宅污染物浓度贡献较小,这就大大减少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影响。

餐饮油烟通过油烟机收集处理后排放,能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经大气扩散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加强车辆的管理,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如限速在30km/h以内;合理设置古城进出通道,与人行通道分离布置,降低车辆、人流拥挤程度,避免古城路口出现交通阻滞现象。

禁止商业经营活动在室外使用音响器材招揽顾客。

在电动设备、水泵等基础都加设隔振垫。在风机排风口加装消音管,并在底部加装隔震垫,采取有效的隔振、隔声设施。对备用发电机等在运行时,尽量避免和减少零件之间的碰撞和响动,尽量采用噪声较低的零部件代替容易发声的金属零件,对于产生噪声特别大零件进行局部封闭,对于设备中容易产生噪声的部位采用消声手段。

(4)固废:

运营期的固废主要为古城内的日常生活垃圾、商业店面产生的垃圾。其中包括有大量的有机物和无机物,同时还有一部分塑料、废纸、金属、玻璃和织物等。对于这部分垃圾应根据本项目的地形特点,合理设置垃圾收集点。本项目道路两侧设置分类垃圾箱,以便分类收集过往行人的生活垃圾,对有回收价值部门应集中堆放,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部门,做到变废为宝,其它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处理。避免造成垃圾二次污染,防止冬季由于风力较大而形成垃圾飞散,夏季由于气候炎热而容易腐质变坏滋生蚊蝇。垃圾清运途中,应采取有效的密闭或覆盖措施,避免二次污染。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为建瓯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提升项目,项目运营后可给游客提供商业休闲购物服务。配套有停车场、垃圾桶和厕所等,应加强现场管理,禁止游客践踏草地、破坏植被,禁止游客乱扔垃圾,禁止喧哗,文明游玩,不能向护城河等周边水体乱丢垃圾。项目运营期间加强了现场管理,游客对植被、水土的影响甚微,商业活动所产生的废水影响也很小,对周边居民、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建瓯护城河河道整治工程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但仍需加强管网维护工作,避免因管网出现问题,影响区域排水,进而产生水环境污染问题。做好河道日常维护,避免再次污染发生。

一、公示时间:2023年5月19日-2023年5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电话:0599-8200821

电子邮箱:johbsp1@163.com

通讯地址:建瓯市天马北路中环广场6号楼2楼投资建设项目综合服务区42号生态环境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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