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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回民中学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04 15:48 浏览次数:57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辽宁 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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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回民中学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详情介绍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沈阳市回民中学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5-05 至 2023-05-08
撰写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撰写人: 付阳
(沈阳市回民中学物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回民中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102-00055
项目名称:沈阳市回民中学物业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38,000.00
最高限价(元):538,000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需求

采购人应对服务提出详细的内容、标准及相关要求。

本部分一般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主要内容: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如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优异,经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协商后,续加两年服务期。

履约地点:沈阳市和平区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每月支付相应价款。

三、服务内容,包括数量、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技术指标要求:

本项目拦标价:538000.00元(一年服务费)投标人报价超过拦标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项目报价为 12 个月的费用。

供应商投标报价需精确到整数位,报价明细表中要体现工资、社会保险(五险)、工会经费、服装费、餐费、管理费、税金、保洁所需材料及工具费等费用,采购单位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一、项目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53号。

二、项目人数及要求:

1、服务人员:共14人(项目主管1人、保洁员9人、绿化2人、杂工1人、电工1人)

2、项目主管:(1人)

负责沈阳市回民中学的物业全面工作。

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3、保洁员及绿化:(11人)

在项目主管带领下负责各自卫生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清洁工作。

年龄要求:保洁员:女5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下

绿化工:55周岁以下男性。

4、综合维修电、杂工(2人)

负责全校综合维护工作及解决校园内水电木突发事件。

年龄要求:55周岁以下,男性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标准:

(一) 供应商报价需充分考虑下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及社会保险基数上调情况,校方根据沈阳市政府人力资源保障部最低工资标准,如达不到最低工资标准可上调,按照沈阳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二) 项目要求:

1、公共环境(包括教学楼、报告厅会议室、教师阅览室、校园及操场、房屋建筑物共享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和教学楼玻璃清洁、校园内所有绿化场地上的绿化苗木(包括草皮地拔草和修剪、种植、浇水、施肥、病虫害防、乔木涂白保暖、剪枝等)。

2、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3、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项。

4、负责物业人员的保险、培训、管理等。

(三)物业管理要求:教学楼、校园环境卫生、校园绿化工作等

1、负责学校全部环境区域卫生的清扫与保持,对校园卫生进行不间断巡视、清扫,捡拾杂物,路面、场地、绿化区无垃圾、杂物,无卫生死角;保持卫生箱外表干净,校园内硬化地面无痰渍、污渍。

2、道路环境应整洁。清扫要及时,做到无杂物、废纸、烟头、果皮、痰迹、积水等。

3、楼内走廊、楼道、洗手间、会议室、教师阅览室、报告厅、校长室、和需要进行保洁的有关场所,全天保洁,做到“三净二光一通”即路面干净、地面干净、墙面干净、门窗玻璃光亮、下水道通畅。卫生间应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无蚊蝇、无粪便、无污水外溢。

4、院内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卫生死角。垃圾箱应完好清洁,周围地面无杂物污渍。垃圾送至指定地点,校内垃圾每天定时两收,做到日产日清、及时清运。

5、建筑物内外无乱写、乱划、乱粘贴,无残标;公共设施、牌匾、室外休闲及活动设施应定期擦拭,保持清洁。

6、校园主要干道的地面卫生应在每日早7:00以前清扫完毕。公共场所应定期清扫,保持清洁。上课期间不得有任何影响授课的清扫活动。

(四)校园木、水、电和零活维修

配合学校管理要求,遵守安全操作规整,保证教育教学需要。如遇水、电、门窗、桌椅等故障,随叫随到,及时排除故障,保证正常运转。

零活:校园内突发事情随叫随到,及时排除问题。并在春、夏等季节负责校园花草树木浇水等工作。

(五)其他要求

1、制度:物业公司应具有较为系统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明晰。

2、日常保洁及绿化人员11人,每人负责各自卫生责任区范围内的教学楼的卫生保洁和校园环境卫生与树木花卉浇水、施肥、修剪等工作,负责学校行政办公室和会议室卫生,与学生自行车库卫生。

3、维修工(电杂工)2人:解决学校的电路维修问题,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解决学校的水电木维修问题,和校园内突发事情,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要求:

1、要求中标单位管理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能够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加强人员管理及考勤工作,以便提高服务质量。采购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因管理不善、服务人员失职等原因造成的采购单位经济损失或不良后果,给予经济赔偿并追究有关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2、采购单位可以要求中标单位对不适合在采购单位工作的人员进行辞退或调换。

3、采购单位、中标单位在共同协商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岗位编制后,采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员编制进行增减。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需提前一个月与中标单位沟通,以便保证增编的人员招工及减编相应人员安置问题的妥善解决,避免不必要的劳动纠纷。

4、工作时间:保洁人员每天早6:30上班---16:00下班(6:45上岗工作),每周休息两天(如周六周日学校有考场,保洁全员正常上班)。维修人员和学校教师作息时间一致(如学校有考场或节假日特殊情况正常上班)。

5、物业公司派到学校所有工作人员应按每年12个月工作并给付工资。

6、中标单位负责保洁所需用品、材料、工具等物料。

7、如学校遇到迎接上级检查和大型活动,物业公司应无偿加派人手配合学校搞好校容校貌卫生。

8、中标单位要统一着装,岗位标识明显,定岗定责,管理完善。

9、要求所有到校工作人员全天在校工作,水、电维修所需材料有校方提供,并为所有工作人员提供早、午餐。

10、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负责本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如出现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由中标单位负责协调处理。

11、中标单位遵守国家、地方的各项政策、法律及法规,负责对本物业范围内劳务人员的监督管理,如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第三方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

12、中标单位在本物业从事工作的劳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爱护和使用采购单位财物,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安全防范意识,有维护采购单位利益和安全的义务和责任。若因员工不当行为造成相关损害损失和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等行为,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

13、结算方式,学校每月月底对物业公司服务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的15天之内给与结算本月物业费(备注: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如中标供应商服务质量优异,经采购单位和中标供应商双方协商后,续加两年服务期。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5月05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5月08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投标人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须携带数字认证(CA认证)证书、电子设备进行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响应文件无法解密,后果自负。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回民中学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53号
联系方式: 024-232121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沈阳市和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广州街72号
联系方式: 22876470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沈阳市和平区财政事务服务中心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采购综合部
电 话: 22876470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附件: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申请投标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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