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2.1.1项目由来
漳州友利达纸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09月27日,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公司实际投资43289万元建设年产20万吨高瓦纸板工程项目。占地面积167460平方米,主要从事高瓦纸板生产,生产产能为年产20万吨高瓦纸板。因公司资金周转等原因,造成无力经营管理,漳州景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因公司发展需要,有收购意向,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漳州景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出资收购漳州友利达纸业发展有限公司整厂(含生产设备及原料等,收购转让协议见附件5),由漳州景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全权继承经营。漳州景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出资收购后,继续经营漳州友利达纸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瓦纸板工程项目,沿用漳州友利达纸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高瓦纸板工程项目环保手续等(沿用环保手续批复函见附件6,漳靖环审查【2022】2号)。
造纸企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造纸废渣、绞绳,由于造纸废渣、绞绳仍含有可回收利用资源,低价外售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因而漳州景盛纸制品有限公司研究开发了一套废渣回收处理设施,使其变废为宝。现经南靖县行政审批局备案登记(闽发改备[2023]E090036号,见附件2),企业拟投资500万元,建设造纸废渣回收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该项目的生产属“三十九、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42:85、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422;含水洗工艺的其他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环保审批。因此,建设单位委托本环评单位(委托书见附件3)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和收集有关资料,并依照环评导则相关规定编写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和作为污染防治建设的依据。
2.1.2扩建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漳州景盛纸制品有限公司年处理3.2万吨造纸废渣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漳州景盛纸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丰田镇保林村洲仔头76号
总投资:500万元
建筑面积:利用本公司厂房2500m2
生产规模:年处理3.2万吨造纸废渣
职工人数:扩建项目不新增员工
工作制度:年工作天数为340天,每日三班,每班工作8h
扩建项目处理造纸废渣产生的纸浆回用到造纸车间,根据工艺情况会相应减少原料废纸用量或者商品纸浆用量,并不会改变现有项目生产规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