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3-04-23
经审议,行政审批服务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锦泰数字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行政审批服务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星沙三一路2号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邮编: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201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锦泰数字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品生产线建设项目变更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红枫路17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锦泰数字印刷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鼎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锦泰数字印刷有限公司租赁湖南广为建设有限公司位于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红枫路17号的三层标准厂房作为生产场所,建设“印刷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现拟在原厂址原工艺上进行变更。变更内容主要有:①印刷区增加6台印刷机、1台CTP制版机、装订区增加5台装订设备及1台全自动打包机、新增1台覆膜机位于胶装车间。②新增天然气能源,印刷区增加的6台印刷机其中3台(高宝机、罗兰机、商轮机TKS)各配置一台烘箱,烘箱热源来自于天然气燃烧机提供。③项目各功能分区根据建设项目实际需要进行了调整。本次变更项目建成后,年产3750百令印刷品,项目生产规模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食堂废水须隔油处理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新增覆膜工序产生的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覆膜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UV光解+活性炭吸附装置”+27m排气筒外排;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8m排气筒排放;项目VOCs应满足《印刷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1357-2017)表1排气筒排放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和表2无组织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产生的废气应满足《湖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湘环发(2020)6号)中的要求。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变更后,项目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均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危险废物新增产生量约29.19t/a,于危险废物暂存库(面积10m2)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经厂区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物业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材料、废纸边、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可回收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废印刷版经清洗晾干后,交由原厂家回收;废机械配件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或利用。 |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