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富强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富强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位于项目位于东莞市常平镇袁山贝村小龙工业区,总投资50万元,占地面积1055m2,建筑面积1055m2。项目从事木制工艺品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木制工艺品30万件。
建设单位于2008年1月委托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 《东莞市富强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8年1月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报告表(2008)586号)。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富强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生;
联系电话:18925884818;
地址:东莞市常平镇袁山贝村小龙工业区;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1喷漆工序
喷漆工序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活性炭吸附+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废气中苯、甲苯、二甲苯、总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 Ⅱ时段排放限值。
1.2机械加工工序
机械加工工序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排放口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
1.3厨房油烟
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后,厨房燃料是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废气的产生量及对环境的影响甚小。食物在烹饪、加工过程中会挥发出油脂、有机质及热分解或裂解产物,从而产生油烟,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2、水污染源
2.1 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后排入仁和水,对纳污水体的影响较小。
2.2 水帘柜废水
水帘柜废水经固定管道收集后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3、噪声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等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的设备噪声,通过同行业类比分析及根据《环境保护实用数据手册》湖名操主编)《实用环境保护数据大全》(第六册)可知,工艺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65~90dB(A)。
项目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使项目厂界噪声控制昼间≤65dB(A),厂界排放贡献值达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这说明本项目各产噪设备在采取合理的消声隔音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在接受范围。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4.1 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木材边角料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4.2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油漆罐、废活性炭经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4.3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等交予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市富强木制工艺品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