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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01 20:36 浏览次数:129
  • 类别:
  • 单价:电议       身份认证: 未认证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地区:新疆 石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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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详情介绍
索引号 分类 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3-03-01
文号 标题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八师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3月1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建设项目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7日(5个工作日),逾期无反对意见,我局将正式对项目建设进行批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93-2013226

0993-2068703(八师生态环境局业务一科)

传 真:0993-2069077

通讯地址:石河子市党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

邮 编:830002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400万平方米化成箔项目

石河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区经七路纬八路东南

新疆西部安兴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75543.24平方米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1400万平方米化成箔项目,其中中高压化成箔810万m2/a,高压化成箔435万m2/a,低压化成箔155万m2/a.

建设内容:项目属于重大变动,68条化成箔生产线至今已建设安装44条化成箔生产线并配套回收系统、纯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还有24条化成箔生产线只待安装,但尚未开始正式生产;建设3座化成车间和1座办公楼并配套回收系统、纯水系统和污水处理系统、循环水系统,购买相关生产设备、配备废气环保设施。总投资3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2726万元。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酸性气体本项目槽体使用加盖运行,在车间采用安装排风扇抽风等措施,酸性气体无排放标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氨气本项目化成槽使用加盖运行,在车间采用安装排风扇抽风等措施,氨气排放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相关要求限值(氨气1.5mg/m3),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污泥堆存池恶臭采用污泥及时压滤运走、曝气措施、封闭式车间、喷洒除臭剂、加强抽风处理处理措施;恶臭气体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氨气1.5mg/m3,硫化氢0.06mg/m3)。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DA001)排放,油烟排放量为4.93kg/a、排放速率0.0034kg/h、排放浓度为1.13mg/m3。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油烟排放限值(油烟有组织:2.0mg/m3,中型规模)。

废水:

本项目制备纯水产浓水经浓水回收系统处理后(RO膜过滤),通过RO反渗透膜符合纯水要求的进入纯水原水箱,被截留的浓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浓磷水经磷酸回收系统(纳滤膜)回收,磷酸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被截留的浓水入综合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含磷洗箔废水经磷酸回收系统(工艺:压滤+RO反渗透膜)处理,符合纯水要求的回用于生产,不含磷洗箔废水经洗箔废水回收系统(工艺:絮凝沉淀+多介质过滤+超滤+RO反渗透膜+EDI)处理,符合纯水要求的回用于生产,浓磷水、含磷洗箔废水和不含磷洗箔废水经回收系统处理产生的浓水、调和废水、煮槽废水、清洗设备废水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工艺:中和反应+絮凝反应+辐流沉淀+调节池+厌氧好氧生化反应+辐流沉淀+调节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本项目废水排放满足《电子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31-2020)表1中电子专用材料间接排放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

噪声:

本项目通过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不合格铝箔、化成槽槽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润滑油、废树脂、废膜、普通废包装物、化学品废包装物、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及职工生活垃圾。

不合格铝箔(固废代码398-005-14)80.1t/a,外售铝厂作生产金属铝的原料;污水处理站污泥(固废代码398-005-61)5000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填埋场或综合利用;普通废包装物(固废代码398-005-07)0.75t/a,外售综合利用;纯水制备更换的废膜(固废代码398-005-99)0.2t/a,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含硼酸槽渣(固废代码398-005-61)0.15t/a,外委环卫企业运至填埋场处置;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0.01t/a,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73t/a,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树脂(0.2t/a)、含硼酸槽渣(0.15t/a)、化学品废包装物(0.013t/a)、废润滑油(0.5t/a)采用专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2

石河子市源灿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年吞吐量30万吨仓储物流项目

石河子市十户滩新材料工业园区南区莫石线与Y221交叉口西北1000米路南

石河子市源灿辰能源有限公司

新疆润水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33333.33平方米

建设规模:建设年吞吐量30万吨仓储物流项目。

建设内容:建设9座仓储库房及一条破碎线,建设配套环保装置及消防工程。占地面积50亩,建筑面积16498.79平方米,其中仓库面积为15106平方米。总投资6500万元,其中环保投143万元。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六不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防尘;施工现场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废水:

施工期间施工废水在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也可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结束后沉淀池不拆除,用于运营期使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通过移动式环保厕所处集中收集后通过罐车拉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噪声:

施工期加强施工作业场地的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加快施工进度,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

对于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垃圾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要求企业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报当地环卫部门备案);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采用集气罩(在进出料口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粉尘排放量为0.036t/a、排放速率0.015kg/h、排放浓度为1.5mg/m3。可以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有组织:80mg/m3)。未有效收集粉尘通过车间密闭阻隔降尘,大部分颗粒物在设备周围和车间内沉降,则进入外环境的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速率分别为0.05kg/h,年排放量为0.12t/a,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1.0mg/m3)。

原煤堆场粉尘采用环保措施有煤堆场及装卸区域均在密闭仓库内,安装自动感应式湿式防尘管路系统进行喷雾喷淋除尘,原煤装卸过程中开启喷淋装置;物料输送粉尘采用环保措施为封闭车间+密闭皮带输送机;运输车辆扬尘通过车辆均封闭遮盖+配套出场车身清洗+厂区道路定期洒水降尘;采取以上措施,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5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无组织:1.0mg/m3)。

废水:

本项目项目生产废水蒸发损耗、循环利用,不外排;项目生活污水(240m3/a)由化粪池处理(5m3)后由吸污车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出厂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噪声:

本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同时通过合理布局,建筑隔音等措施来降低其影响,利用距离衰减以实现厂界噪声达标。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建成运行后厂界昼间、夜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固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底泥、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润滑油及职工生活垃圾。

沉淀池污泥(固废代码422-001-61)1t/a、除尘器收集粉尘(固废代码422-001-66)30.06t/a,收集后同原煤外售;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0.12t/a,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垃圾1.8t/a,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废润滑油(0.5t/a)采用专门容器分类收集,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

石河子大学理工教学实验楼建设项目

石河子市石河子大学北苑新区

石河子大学

新疆泰施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9841.35m2。包括1栋理工教学实验楼、配套的给排水、供配电、供暖、道路及绿化等工程。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1栋理工实验楼,框架结构,高21m,地上四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18745.11m2。总投资84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设置连续硬质施工围挡;车辆出入口设置洗车台;出入口、场地内道路、材料堆场地面硬化;临时土方集中堆放、使用防尘网覆盖;管沟施工完成后尽快回填,土石方尽快清运;现场采取洒水抑尘措施。产生扬尘的情况时须采取湿法作业。

废水:

设沉淀池对车辆冲洗废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试压废水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尽量缩短工期;避免夜间施工,如确需在夜间施工的工序,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使用低噪声、低振动施工设备;运输车辆进场由专人指挥,场内禁止鸣笛;加强施工设备、车辆维修保养;加强施工作业人员管理和教育,文明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沿途环境敏感点。施工场界噪声须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固废: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单位编制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并进行备案;建筑垃圾(包括土石方)分类收集,对于纸张、金属边角料等可回收的优先回收利用,不能回收的及时清运至市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不得擅自倾倒、抛撒。

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废气:

化学实验室设通风橱、集气罩及通风管道,废气收集后通过楼顶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氯化氢、硫酸雾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分别为100mg/m3,45mg/m3,许可最高排放速率分别为0.264kg/h、1.61kg/h。项目无组织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 2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氯化氢、硫酸雾周界外浓度最高点限值分别为0.2mg/m3、1.2mg/m3。

废气收集设施应采用防酸碱防腐蚀的材质,运营期通风橱、集气罩应保持负压收集。加强废气收集、排放设施的管理,定期检修,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在废气收集设施停止运行或出现故障时,不得进行产生硫酸雾、氯化氢废气的实验活动。

废水:

学生、教师生活污水、实验室后段冲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酸、废碱及沾染了废酸、废碱的器皿前段冲洗废水在中和池中调节pH至6.5~9后和其他污水一起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由石河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限值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限值要求。

噪声:

合理布局,产噪设备尽量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采用隔声性能符合要求的墙体及门。加强检修维护,确保产噪设备运行状态良好。通过分析,项目运行后边界昼间、夜间噪声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可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固废:

教学活动产生的生活垃圾152t/a,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生物实验室植物残枝、切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约0.38t/a,委托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处置;教学办公过程产生的废电子产品及废纸张、废塑料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约2t/a,集中收集、外售;实验室废弃化学品产生量为0.05t/a,其中危险废物量为0.02t/a,在危废间暂存,定期委托具有相应经营许可单位清运处置,不具有危险性的废弃化学品为0.03t/a,交具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废弃化学品经营者转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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