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宏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宏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宏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马屋工业二路5号4栋(东经 114°0′0.525″,北纬 22°56′53.064″)。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600m2。项目主要从事水基清洗剂的加工生产,年产水基清洗剂2174.9吨。
建设单位于2022年11月委托深圳市格律诗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宏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2月13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2]12874号),于2023年1月5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441900MA56YK1759001Z )。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宏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秀梅;
联系电话:15112882700;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马屋工业二路5号4栋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1称量、投料工序
生产过程中由于使用到的部分原料(碳酸钠、葡萄糖酸钠)为粉状,在称量、投料 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粉尘,以颗粒物计。
项目称量、投料粉尘经过相应治理措施后可达到标准限值要求,排放量不大,且项目所在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较差,应加强对项目排放粉尘的处理,减少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2、水污染源
2.1 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人数为5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参考广东省《用水定额 第3部分:生活》(DB44/T 1461.3—2021)中办公楼(无食堂和浴室),生活用水量按10m3/(人﹒a)计,则项目生活用水约为50m3/a。参照《给排水设计手册》(第五册城镇排水),项目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0.9计算,则生活污水排放量约为45m3/a。参考《给排水设计手册》(第五册城镇排水)典型生活污水水质示例,项目生活污水的主要污染物及其产生浓度为CODCr(250mg/L)、BOD5(110mg/L)、SS(100mg/L)、NH3-N(20mg/L)、总磷(4mg/L)、LAS(20mg/L)。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放到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市常平西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2 清洗用水
项目搅拌机、搅拌桶需要定期清洗,清洗过程只用到自来水,不需要添加其他药剂。项目只生产单一产品,清洗用水含有许多同样的原料成分,经胶桶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搅拌工序。项目拟采用水枪对搅拌机的搅拌桨进行冲洗,清洗用水滴落到搅拌桶里面,然后用水枪冲洗搅拌桶内壁,最后将清洗用水用胶桶收集暂存。企业共设2个60L的胶桶,放置于搅拌桶两侧。项目采用人工灌装,用抹布对滴漏到桶外及地面上的产品进行擦拭,待抹布干透后做危废处理。据企业资料提供,项目搅拌机、搅拌桶大概每月清洗2次,每台搅拌机每次清洗需要5 L自来水,每个搅拌桶每次清洗需要10 L自来水,项目设有4台搅拌机和4个搅拌桶,则每次清洗会产生60 L清洗用水,年产生清洗用水量为 1.44m3,经胶桶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搅拌工序。
2.3雨水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
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3、噪声源
本项目的产噪设备主要有搅拌机和电子秤,参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手册》和《环境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技术导则》(HJ2034-2013),噪声级在60~80dB(A)之间。
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吸声等措施处理后,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项目东、南、西、北面厂界噪声排放贡献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即昼间≤65dB(A))要求,说明本项目各产噪设备在采取合理的消声隔音等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可在接受范围。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4.1 工业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包装袋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4.2 危险废物
危险废物: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抹布经收集后交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4.3中转物
原料包装桶:项目在投料过程中由于水性表面活性剂的消耗会产生原料包装桶,水性表面活性剂年用 量为 65 吨,包装规格为 200kg/桶,则会产生325个原料包装桶,单个原料包装桶重约5kg,则原料包装桶产生量为1.625t/a,经收集后交原生产商回收重复使用,用于原始用途。
4.4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员工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瓜果皮核等交予环卫部门进行集中处理处置。
经上述处理后,项目产生的固废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直接影响。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宏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