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5日我局拟对1个纸制品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5日-2022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80822932
电子邮箱:jxjyoyo@163.com
通讯地址:镇江新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江苏万宝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年产3.6亿平方米智能标签项目 |
| 建设地点 |
镇江新区五峰山路以东、金港大道以南、虞河路以北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3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租赁江苏万宝瑞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1#车间部分区域和2#车间的二层和三层,总建筑面积6300 ㎡,购置印刷机、涂胶机、分切机等国产设备52套(含原有设备)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实际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6亿平方米智能标签的生产能力(包含原有1.6亿平方米智能标签的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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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喷淋塔废水依托江苏万宝瑞达高新技术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气浮+厌氧+接触氧化)处理后接管至镇江东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接管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 1962-2015)B级排放标准。 (三)本项目涂硅废气、熔化废气、复合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经水喷淋+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尾气经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印刷废气经集气装置收集、危废库废气经密闭微负压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处理由15m高排气筒(P2)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相应标准,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中相应标准。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涂布机、涂硅机、柔印机、分切机、燃烧机、风机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废纸、废包装材料属于一般固废,外售处置;废硅油桶由厂家回收;废活性炭、废油墨桶、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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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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