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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打造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的“样板间”

发布日期:2024-04-18   浏览次数:587
   

      近日,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作为首个试点省份,山东举措对推动全国家电更新消费有着重要的鉴意义。

  10月29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对《方案》进行解读。山东省新旧动能办副主任陈清华介绍,山东是家电生产大省、品牌大省和消费大省。针对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总体处于小散乱状态等问题,《方案》分别提出健全废旧家电回收网络、搭建互联网应用平台、探索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目标制度、开展废旧家电地下拆解专项治理行动等重点任务,促进行业快速发展、规范发展。

  陈清华介绍,结合实际情况,《方案》提出开展相关探索,先行先试,为制度完善积累宝贵经验。结合推进搭建互联网应用平台,提出探索家电全生命周期信息管理,推进废旧家电收集、存放、转运、处理等环节信息化管理,以便于开展关键数据信息整合与挖掘,为废旧家电回收网络布局、产品流向追溯、政府部门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撑。参考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成立全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联盟,争取形成政府与协会协同管理机制

  《方案》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强化家电生产、销售、回收、处理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搭建废旧家电回收平台,整合各类资源,提升规范回收处理水平。加强统筹谋划,在布局回收处理新项目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利用好现有环卫、城建、资源回收等设施,更好发挥现有和新建回收网点效用,优化全省拆解能力布局。强化政策激励,完善相关制度规范和行业标准,通过税收规划资金等支持措施,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行业。

  本次试点分两阶段开展,一阶段从2020年8月到2020年底,为启动实施阶段,第二阶段为深入推进阶段,从2021年初至2022年6月。试点目标为,今年年底前,实现废旧“四机一脑”规范回收处理规模增长10%,达到570万台;通过以旧换新直接拉动家电消费80亿元以上。到2022年,建立起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四机一脑”规范回收处理规模增长35%,达到700万台以上;通过以旧换新年拉动家电消费150亿元以上。

  记者了解到,为进一步促进家电消费,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9月2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赞同山东省成为唯一试点省份,任务是建立有效促进废旧家电规范回收处理、促进更新消费良性循环的体制机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全国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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