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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试点“废旧家电回收”,鼓励企业向消费者发放补贴券

发布日期:2024-01-20   浏览次数:358
   

日前,《山东省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此次试点从2020年8月到2022年底,通过建立有效促进废旧家电规范回收处理、促进更新消费良性循环的体制机制,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为全国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提供借鉴。据悉,山东省是全国唯一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试点省份。


  根据试点目标,今年年底前,山东将实现废旧“四机一脑”(电视机、冰箱、空调、洗衣机、电脑)规范回收处理规模增长10%,达到570万台;通过以旧换新直接拉动家电消费80亿元以上。


  为支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和家电更新消费,《方案》提出四项政策:对新建废旧家电回收站、回收运输中转站项目,按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给予规划、用地保障,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2021年前按规定减半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给予必要支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企业向消费者发放补贴券;组建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企业联盟,规范行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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