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拟批准平山泰航再生资源加工厂废旧钢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评文件公示
发布日期:224-5-3 16:2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准予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719793 传真:82936
通讯地址:平山县柏坡东路218号(5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二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示日期 |
| 1 |
平山泰航再生资源加工厂废旧钢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平山泰航再生资源加工厂 |
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南水村原平山县磷肥厂院内 |
河北实益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224年5月3日-224年5月31日(2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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