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开封市吉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5万吨各类废催化剂及金属废物项目竣工验收公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开封市吉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年处理35万吨各类废催化剂及金属废物项目竣工验收公示
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洧川镇英外村开许路西
建设单位:开封市吉程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冀鹏飞
联系电话:15890911905
附件1: 04第二部分 验收组意见(1).pdf 2.3 MB ,
附件2: 0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1.6 M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