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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797629884/2024-65146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 文号 | |||
| 组配分类 | |||||||
| 成文日期 | 2024-05-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 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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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绿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装配式建筑金属构件项目 |
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高溪区块21号地块 |
浙江绿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浙江绿筑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2万吨装配式建筑金属构件项目 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浙江莲都经济开发区高溪区块21号地块 投资:11500(万元) 规模:项拟在该地块建设标准生产厂房及配套设施,并购置切割机、H型钢组立机、焊机、抛丸机、喷漆房等生产设备,采用切割、组立、焊接、抛丸、喷涂等工艺,实施年产3.2万吨装配式建筑金属构件项目。 |
无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治理恢复措施。 |
大气环境:拟于切割机切割头工作区域上方设置集尘罩,下料烟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尾气由不低于15m排气筒高空排放(DA001)。 水污染物: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础和安装消声器;加强设备日常检修和维护;加强管理,教育员工文明生产。 固体废物:一般固废:金属废料、废焊渣、废钢丸、收集的金属粉尘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废切削液、漆渣(含迷宫格过滤纸板、地面毛毡)、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废包装桶和废手套产生后及时转移至厂区危废仓库暂存,并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8-2090019; 传真:0578-2090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