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铜仁市远广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万山区年处理3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铜仁市远广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万山区年处理3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部分)
地点:铜仁市万山经济开发区张家湾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示范园区
建设单位:铜仁市远广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蔡总
联系电话:13984151938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铜仁市远广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万山区年处理3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专家意见.pdf 495.0 KB ,
附件2: 铜仁市远广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万山区年处理3万吨废旧轮胎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pdf 4.5 M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