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邯郸市峰峰矿区众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钢渣灰综合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检测报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邯郸市峰峰矿区众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
建设地点:河北峰峰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孵化园新坡镇新坡村
建设单位:邯郸市峰峰矿区众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新建1个100平方米的洗料平台,2个80立方米的储水池和6个800 立方米的搅拌固形池,购置2台主要设备压滤机。购买钢厂机头灰,经搅拌池与洗料平台使铁水和泥水分离最后产出铁精粉,年产铁精粉为1500吨,年用水800吨。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6月24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齐少新
联系电话:1328318603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 众鑫验收报告.pdf 734.0 KB ,
附件2: 众鑫验收意见.pdf 956.4 KB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