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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4年5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3 11:27 浏览次数:105
  • 类别: 再生资源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4-05-28 11:27
  • 地区:内蒙古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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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4年5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 详情介绍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昆都仑区分局2024年5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
发布时间:2024-05-23 11: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23日-2024年5月29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传真):0472-5196162

序号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包头市泽铭工贸有限公司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内蒙古包头金属深加工园区

包头市驰恒环保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新建1条年处理50000吨钢渣粒子钢生产线,主要建设全封闭生产车间1座,同时配套建设冷却系统、氧气储罐、危废暂存间等公辅设施,生活办公区依托院内现有办公房。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98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最终经管网排入西郊污水处理厂。

2.废气:运营期配料机上料口、皮带计量秤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回转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与天然气燃烧废气汇集于管道,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加热炉窑二级标准限值;SO2、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二级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3.噪声:主要噪声为设备中的皮带输送机、Z型斗式提升机、热压成型机、除尘系统风机、风冷系统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经采取基础减震、消声减震和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4.固废:废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新建1个面积为10m2危废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并设置导流渠及收集池;一般固体废物包括除尘灰、废布袋,除尘灰经密封包装袋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至炼钢厂;废布袋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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