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福建省安溪三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弃渣土加工及水泥空心砖生产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 项目名称 |
福建省安溪三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弃渣土加工及水泥空心砖生产项目 |
| 建设地点 |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参内镇祜水村东二环1018号 |
| 建设单位 |
福建省安溪三启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泉州众创阳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公 示 期 |
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5个工作日) |
| 项目概况 |
租赁总用地面积5000m2,设计年产石子25万吨、机制砂55万吨。项目新增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 2、大气环境:在石粉料加工振动给料机、破碎机和筛分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合并到一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水泥空心砖石粉料加工投料、破碎、筛分等设备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并设隔断帘,各工序粉尘经有效收集后合并到一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水泥空心砖生产线配料、搅拌过程产生的粉尘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砂石加工、水泥空心砖生产过程及原料和成品储存均在密闭的钢结构厂房内,设置喷淋洒水措施减少粉尘,且通过车辆加盖帆布、道路硬化及洒水等加强管理措施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 3、噪声环境:优化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综合消声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生产固废应分类收集、综合利用,属于危险废物类应按照相关规定收集贮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不得随意倾倒丢弃。 |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无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1、监督电话:0595-68786972 2、传真:0595-23266675 邮编:362400 3、通讯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中心1号楼13楼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核审批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