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 2024-05-14 16:35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2-58693965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废旧资源回收再生项目 |
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通运南路35号 |
张家港市耀华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 |
苏州市名恒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张家港市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通运南路35号,租用厂房面积1500平方米,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添置相应生产设备及设施,年加工再生5000吨塑料粒子,分拣打包6000吨废纺织品、5000吨废纸和8000吨废园林绿化。 |
1.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排放。 2.本项目废气熔融挤出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通过水喷淋+除雾祛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15米高P1 排气筒排放,采取有效密闭除臭措施控制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厂区车辆运输及装卸、分拣打包粉尘废气经洒水降尘处理后排放,以上废气执行相应排放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营期的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排放限值。 4.制定和落实固体废物(废液)特别是危险废物的厂内收集和贮存、综合利用、安全处置的实施方案,实现“零排放”。 |
无 |
张家港市耀华绿色新能源有限公司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