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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废钢(2024-5-11)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1 14:55 浏览次数:82
  • 类别: 废金属
  • 价格:电议
  • 有效期至:2024-05-17 14:55
  • 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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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废钢(2024-5-11)项目公告 详情介绍

材料-废钢(2024-5-11)

项目编号 JZEG-JK-24-G1-W-0008612 采购经理 陈文波-15803218670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5-12 18:00 报价截止时间 2024-05-14 17:00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物资名称 生产厂家(品牌) 规格型号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交货期 备注
1 废钢 300*600 40 吨 2024-5-18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一、合格的投标人: (1) 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应具有一定规模、良好的财务和资信状况,具有在国内销售同类货物的业绩和经验. (3) 投标人的投标货物须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 (4)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有效期: 1.自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2天内保持有效。 2.对本次中标的供货商,若有质量问题,买方将保留无条件终止合作和进行质量索赔的权利,包括提供,退换货,折价结算等方式。 三、交货期:具体日期在中标后签订合同(订单)时明确。 四、交货地点:使用现场。 五、合同价款的结算: 按实际到货数量结算,产品经买方验收合格,且卖方向买方提供合同总金额增值税(13%)发票,挂账后分期付款。支付方式:现金、电汇或银行承兑汇票。 六、违约责任: 如卖方的产品质量不能达到相关的国家标准和协议的要求,买方可选择退货(此时卖方应全额退还买方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并向买方交纳按合同总价款【20%】计算的违约金)或采取适当扣减合同价款的方式获得补偿。 七、合同的终止: 如发生以下情形,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向卖方追偿因此遭受的损失。 1非因不可抗力,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材料。 2未经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部分不得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3如果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4买方部分终止本合同的,卖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未解除的部分。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之间的争议,如协商无法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它事宜 1、投标结果通知发出后,中标单位按要求时间与需方单位共同签订合同。借故拒绝签订合同的,需方保留向中标单位追索由此造成经济损失的权利。 2、招标组织单位对未投标单位不负责解释。 3、合同签订后,供方须按照需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产品并送到指定地点。 4、供方单位报价必须含税(13%)和运费。

3.技术条款:产品参数及对材料的技术要求 1、 本公司要求材质为Q235。 2、废钢规格:厚度>8mm,宽度300mm,长度<600mm。 3、表面不能有明显锈蚀现象,无油垢。 4、符合需方验收标准。 5.产品要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严格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检查试验检测。 6.产品要严格按照需方提供的标准和要求进行,若有疑问需变更时,必须经需方同意后方可变动。 7.货到现场后,需方严格按要求检查验收。供方必须保证达到需方的要求与标准,如达不到现场的使用标准,就视为该产品不合格,供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并赔偿需方的经济损失。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

推荐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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