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k495953--2021-0159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新建生态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30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局审批科2021年6月1日-6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6月1日-6月30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1-83098533(南昌市新建区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窗口)
传 真:0791-83098533
通讯地址:新建区长麦南路6号, 邮编:330100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环评批复 |
| 1 |
新建区大塘鹏辉环保科技厂 |
大塘鹏辉环保科技厂再生资源制造项目 |
2021.6.4 |
新环审批〔2021〕15号 |
新环审批[2021]15号 |
| 2 |
南昌市新建区望城新区初级中学 |
望城新区中学建设项目 |
2021.6.21 |
新环审批〔2021〕16号 |
新环审批[2021]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