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平台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开发区(通州)景盛南四街15号4幢一层B-02(销控号12#F1B-02、U中12#F1D-03,门牌号为8号厂房)
公示时间:2024-04-30至2024-05-09
受理时间:2024-04-24
项目概况: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7月19日,是一家集光学、精密机械、电子、计算机技术于一体的高科技企业。2022年12月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租赁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州区)景盛南四街15号4幢一层(建筑面积为2300m2),购置设备,用于建设光学面包板、阻尼式平台以及气浮式平台生产线。项目达产后,预计年均生产1500张面包板、1500台阻尼式平台、750台气浮式平台。光学平台是一种用于光学实验和研究的基础设施,它为一个水平、稳定的台面,一般平台都需要进行隔振等措施,保证其不受外界因素干扰,提供一个稳定的、可重复的实验环境,使得研究人员可以进行精确的光学实验和测试,从而得到准确的数据和结果。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①项目产生的颗粒物收集后经除尘器处理后外排,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②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表3“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③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和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合理布局、低噪声设备等降噪措施,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④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⑤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金属废料、焊渣、废钢丸、金属除尘灰、喷塑除尘灰外售物资回收部门;⑥危废:废切削液、沾染切削液金属废料、废活性炭、废棉纱手套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公司处置。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万伟利
联系电话:18610577534
环评单位名称:北京中环尚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邮政编码:100176
邮寄地址:荣华中路15号5层
传真电话:8716972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102387306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