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创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创峰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不含烘干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2024-04-29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福建创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创峰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不含烘干工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创峰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不含烘干工序);
建设单位:福建创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28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中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需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郑昌祖;联系电话:13605961200
福建创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创峰生物质燃料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验收意见-福建创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