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冰泉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年产机架348台、耙冰机10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全本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30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完成后,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现将《广州冰泉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及公参说明全文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广州冰泉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公示稿)广州冰泉制冷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项目.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