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2092201437496XB/2024-00278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 |
| 发布机构 |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04-28 |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时效性 | 有效 |
关于拟出具江苏天选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2000套阀门、3000套井口零部件、200万件标准件技改项目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苏天选石油装备有限公司年产12000套阀门、3000套井口零部件、200万件标准件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15-69953685
传真:0515-69953685
盐城市滨海生态环境局
项目基本情况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江苏天选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年产12000套阀门、3000套井口零部件、200万件标准件技改项目 |
盐城市滨海县东坎镇东坎产业园内 |
项目建成后年生产12000套阀门、3000套井口零部件、200万件标准件 |
1. 废气主要为抛丸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DA002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限值。 2.本项目运营期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8、噪声主要为抛丸机、电炉等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9、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碎屑及废钢丸、废布袋和除尘器收集尘,分类收集后全部外售综合利用。本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和处置参照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不得形成二次污染。 |




